文档介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培训
开发区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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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
开发区社会保险发展简述
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自成立伊始,就十分重视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1987年3月31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实施细则》、《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职工退休保险实施细则》颁布实施,标志着开发区社会保险制度的初步建立。
2、1992年我区出台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1987年4月纳入社会统筹。
开发区社会保险发展简述
3、1993年1月1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初步形成。
4、1994年1月15日,我区公布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令第5号),将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
开发区社会保险发展简述
5、1997年1月1日,我区颁布实施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令第23号),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实行统一制度、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统一发放。
开发区社会保险发展简述
6、随着国务院及天津市出台了一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条例或规定,使社会保险工作进一步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开发区实行的各项社会保险也随之逐步并轨。
开发区社会保险发展简述
7、1998年7月1日,《天津绎济技术开发区养老保险办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令第43号)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全市统一并轨。
开发区社会保险发展简述
8、2004年7月1日,《关于开发区工伤保险办法与全市政策并轨的通知》(津开劳人发[2004]69号)实施,工伤保险制度与全市统一并轨。
开发区社会保险发展简述
9、2008年1月1日,《关于开发区生育保险制度与全市制度统一的通知》(津开发人劳[2007]140号)实施,生育保险制度与全市统一并轨。
开发区社会保险发展简述
10、2008年7月1日,《关于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全市制度统一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津开发[2008]62号)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全市统一并轨。
开发区社会保险发展简述
11、2010年3月24日,《关于开发区失业保险制度与全市制度统一的通知》(津开劳人发[2010]57号)发布,失业保险制度与全市统一并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