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饮食行业劳动合同
饮食行业劳动合同1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方员工手册规定的属于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3、严峻失职、假公济私,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次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支配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其次十五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面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看法,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出现严峻亏损,无力负担员工工资时;
6、甲方调整业务方向,乙方无法适应新的工作,经培训仍无法胜任新的工作时;
其次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其次十八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丢失或者部分丢失劳动实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状况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供应劳动爱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刚好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次十六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刚好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样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2、乙方起先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确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证明后10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亦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干脆相关的基本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照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有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状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峻误会,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担当。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未根据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合同期限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书面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担当。
十一、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