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违纪处理通知书
姓名
班级
学号
违纪时间
/ 学年第学期( 年月日上午/下午/晚上)
违纪事实:
学生签名:
年月日
处理依据及结果
考
试
违
纪
根据《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第条之规定,构成
□1、考试违纪行为
□2、考试一般作弊行为
□3、考试严重作弊行为
根据《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第条,决定
给予的处分。
其他违纪
根据《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章第条第款构成
的事实。
根据《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章第条第款,决定
给予的处分。
系处理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年月日
学院处
理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根据《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学生享有申诉权。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学生在收到本处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院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2、《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在校学习期间第二次作弊属于严重作弊行为,根据《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学生签名: 年月日
本处理决定书一式三份,嘉兴学院南湖学院留存一份,系学工办留存一份,学生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