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海南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加强创新人才选拨,改善生源结构,促进推免生校际交流,使我校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4、获得其所在高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
5、本科就读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二、推荐免试生申请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录用通知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
4、其它能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
申请材料由考生在复试报到时交复试专业所在学院。
三、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阅《海南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接收工作安排
(一)考生报考及通知复试
申请人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tm)报考我校相关专业。我校本着先报名先审核的原则,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拨,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2014年9月28日-10月25日,我校各专业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时间根据报名和复试安排情况而定。
(二)复试和体检
请考生复试时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以便身份验证。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英语水平三个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考核以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以及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考核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英语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应用语言的能力。
复试的具体方式由各二级学院自主确定,并向考生公布。
体检由我校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地点二级学院在复试时通知。
(三)待录取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请考生及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以免错过确认时间。
五、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zy_yjs/)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以提出申诉,申诉电话: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8-66251735,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