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治理拖欠农夫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城区管委会、各县直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我县屡次发生因拖欠农夫工工资而引发的群 体性上访大事,主要涉及建筑、煤炭、交通、林业、水利等 领域,严峻影响了我县经济进展和社会稳定的程工程水电供给及停用工作。
四、专项行动的内容、方法、步骤
〔一〕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夫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和进展 劳动用工备案状况;
2、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夫工工资状况;
3、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状况;
4、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夫工手上, 有无代领代发行为,工资发放是否造有工资表。
〔二〕检查方法与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2022 年 月 日到 月 日〕
此阶段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 用人单位和居民自建房施工队,开展农夫工工资支付状况自 查,对觉察的问题要求马上整改并催促用人单位整改落实到 位, 年 月 日前将自查、整改状况的书面总结及《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状况表》报送县治理拖欠农夫工工资专 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2、检查治理阶段〔 月 日到 月 日〕
此阶段由县治理拖欠农夫工工资专项行动领导组抽调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的 农夫工工资支付状况进展集中检查,觉察问题准时处理,对 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 户进展检查。准时上报重大拖欠工资案件的查处状况、涉嫌 欠薪逃匿案件和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大事的查处和进展状况。对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商定与建 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 民工工资的,要催促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 拖欠的农夫工工资。对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 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致使拖欠农夫工工 资的,要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担当清偿被拖欠农夫工工资责任。对因工作量、工资额等根本领实无法查清的案件,应及 时移交劳动争议仲裁进展调查处理;对拖欠时间长、涉及数 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由业主先行垫付局部工资 或赐予被拖欠工资农夫工必要的生活补助。
3、总结汇报阶段〔 月 日到 月 日〕
专项行动检查组对检查状况的书面总结、可行性建议和 专项行动检查统计表等应准时上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五、长效措施
治理拖欠农夫工工资是一项长期而困难的任务,各单位 要糊涂生疏当前民工工资问题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专项治 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分降落实工作 任务,坚持“留意预防、严峻打击”原则,坚持“谁主管、 谁负责,谁拖欠、谁清欠”原则,在工作中探究、建立本单 位治理拖欠农夫工工资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为从根源上和 萌芽上治理好拖欠农夫工工资屡禁不止的问题,乐观推行好 如下十条措施:
〔一〕建立解决拖欠农夫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 席会议由县政府办、县纪检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规建局、 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县水 务局、县总工会、等单位组成。会议由县政府办依据县人社 局提请适时召开,准时争辩白决涉及农夫工工资的有关问题
〔二〕由县人社局和县住建局负责在全县建筑领域和曾 经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工 资保证金实行财政专户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 由予以减免。
〔三〕落实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 对所管辖各类企业和主管的工程工程的农夫工工资支付情 况加强监管、检查,成立特地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每月向领导组办公室通报所管辖领域工资支付状况,觉察问题准时订正。同时制定处置群体性及重大拖欠农夫工工资大事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所管辖领域工资支付状况监把握度,把所辖行业企业工资支付状况监控纳入单位日常工作之中并就 工作状况予以问责和考核;特别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居民自建房劳务费发放状况的监管。
〔四〕对因恶意欠薪逃匿造成拖欠问题难以解决的,公 安机关应准时追找逃匿人员,并依据欠薪罪的处理程序依法 严峻打击;对因拖欠工资引发的重大群体性大事公安机关依法实行严密措施,切实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交通秩序;依法快速实行有效管制措施,把握现场事态的进展;保护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搜集并固定大事发生现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 适时实行紧急处置措施,把握局势,安静事态,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实行强制措施前,应向现场人员明示告知;对大事中违法犯罪的
人员以及插手大事的敌对分子,依法打击处理。
〔五〕建立预防和处置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群体性大事应 急预案,强化我县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群体性大事〔下称 群体性大事〕处理的综合指挥和快速反响力量,确保因劳资 关系恶化引发的重大突发公共大事的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