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四章性质命题
第一节性质命题的概述
一、性质命题与关系命题
(一)性质命题
性质命题,是断定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传统逻辑称为直言命题或直言判断。
例如:
①所有犯罪都是违法的。
②有的被告是懂法律的。
从结构上看,任一性质命题都由主项、谓项、量项和联项四个部分构成。
其结构形式可表示为:
所有(或有的)S是(或不是)P
其中,“所有(有的)”和“是(不是)”分别是性质命题的量项和联项,是性质命题的逻辑常项,它决定了性质命题的逻辑性质和主谓项的周延性;
主项S(如例①中的“犯罪”、例②中的“被告”)和谓项P(如例①中的“违法的”、例②中的“懂法律的”)是性质命题的逻辑变项,它可以被赋予不同的具体内容。
(二)关系命题
关系命题,就是断定对象之间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关系的命题。
例如:
①赵院长与李庭长是夫妻。
②所有学生都喜欢明星。(喜欢和被喜欢的关系)
任何关系命题都是由关系主项(如例①中的“王院长”、“李庭长”)、关系项(如例①中的“是夫妻”)和关系量项(如例②中的“所有”)构成。其中关系项和关系量项属于逻辑常项,而关系主项则属于逻辑变项。(这和书上的不同,书上把关系主项与关系项均作为逻辑变项来对待)
若不考虑关系量项,且用R表示关系项,用a、b…n表示关系主项,则一个有N个关系主项的关系命题,其逻辑形式为:R(a、b…n)。
若关系主项只有两项时,其逻辑形式“R(a、b)”亦可“aRb”。若关系主项有三项时,其逻辑形式可写成R(a、b、c)。
在关系命题中,有的关系主项是两个,有的关系主项是三个,有的关系主项是三个以上。前者叫二项关系,后者分别叫三项关系或多项关系。
(三)关系命题的对称性与传递性
在关系命题中,关系的逻辑性质是不同的。
1、关系的对称性
关系的对称性有三种情况:
在特定的领域内,如果aRb真,那么bRa也一定真,那么关系R是对称的(如夫妻关系、同学关系);
如果aRb真,那么bRa假,则R是反对称的(如有的喜欢与被喜欢的关系);
如果aRb真,那么bRa可真可假,那么R是非对称的(如有的喜欢与被喜欢的关系)。
2、关系的传递性
关系的传递性也有三种:
在特定的领域内,如果aRb真,且bRc也真,则aRc也真。在这种情况下关系R 是传递的(如有的同学关系);
如果aRb真,且bRc也真,则aRc假,则R是反传递的(如父子关系);
如果aRb真,且bRc也真,则aRc可真可假,那么R是非传递的(如有的同学关系)。
(四)怎样区分性质命题与关系命题
1、关系命题断定的是作为词项的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之间是否存在有某种事实上的关系,而性质命题断定的则是作为词项的两个概念之间的外延关系。
例如:
①孙法官讨厌的律师是在法庭上喋喋不休、没有逻辑思维的律师。
②孙法官讨厌在法庭上喋喋不休、没有逻辑思维的律师。
尽管这两个命题实际上要表达的思想并无太多差异,但从命题的结构特点来看则是有区别的:
例①是一个性质命题,它断定了主项“孙法官讨厌的律师”这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在谓项“在法庭上喋喋不休,没有逻辑思维的律师”这个概念的外延之中;
例②则是一个关系命题,它断定的是“孙法官”和“在法庭上喋喋不休、没有逻辑思维的律师”之间,具有“讨厌”这样的关系。
2、注意有些命题与关系命题在语言表达方面非常相似,却并非关系命题。
例如:
①小王和小李是学生。
②小王和小李是邻居。
前者是性质命题,而后者却是关系命题。
例①这个性质命题可以是“小王是学生”和“小李是学生”这样两个性质命题的组合;也可以分解为后面这样两个命题。
但例②却不能作如是的理解。因为关系命题的关系只能是两个或多个对象之间存在的某种关系,而不能将其分解为“小王是邻居”和“小李是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