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利率衍生金融工具简介
第一节远期利率合约和利率期货
远期合约(forward contract)是一个特别简单的衍生证券。
远期合约是一个在确定的将来时间按确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某项资产的协议。远期合约通常都是金融机构或由金融机构代理其公司客户签署。远期合约通常都在交易所外进行交易,即场外交易。期货与远期合约非常相似,不同之处在于期货在交易所内交易。
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交易所详细规定了期货的标准化条款,并且期货交易所还设计了一些制度确保不会发生违约。
远期利率合约与利率期货是基础资产(也称标的物)价格仅依赖于利率水平的衍生证券。远期利率合约或利率期货的一方同意在将来某个确定的日期以确定的价格购买基础资产时,我们称这一方为多头;另一方同意在同样的日期以同样的价格出售基础资产,这一方被称为空头。
远期合约和利率期货的基本经济功能是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一种规避不利价格变动引起的风险的工具。由于两者在本质上完全一样,但期货比远期合约的交易机制更复杂,所以我们重点介绍利率期货。
利率期货的产生
1848年,世界第一家期货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成立。最初交易的是“远期合约”;第一份远期合约(棉花)在1851年3月13日签约。1865年,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引入。
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两次石油危机的冲击,美国和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利率波动剧烈,金融市场参与者面临前所未有的汇率和利率风险,这催生了利率期货合约的大发展。利率期货合约革命开始于一个观念:农业等其他实业管理者成功使用了100多年的风险分担机制——商品期货合约,应该同样为商业和金融管理者所用。
1972年,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分支机构——国际货币市场(IMM)成立,它最初的功能在于提供标准化的外币期货合约。 1972年10月20日交易的第一笔利率期货合约,旨在于1975年交割由国民抵押协会发行的抵押证券期货。第一笔利率期货合约的出现,具有革命性意义,它适应了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的要求,使得利率期货合约成为必不可少的金融风险管理工具。
澳大利亚(1979)、英国伦敦(1982)、日本、加拿大、法国、德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相继推出了各自的利率期货市场。这(尤其是1981年引入的90天欧洲美元合约)对利率互换市场的发展起到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