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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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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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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操作手册.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重庆市规划局贯彻实施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操作手册

二○一○年一月
目录
第一篇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
第一章主城区分区规划
第二章其他区县总体规划
第一节其他区县城乡总体规划
第二节其他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章镇总体规划
第一节主城区镇总体规划
第二节其他区县镇总体规划
第四章乡规划
第五章村规划
第一节主城区村规划
第二节其他区县村规划
第六章详细规划
第一节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节主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二篇建设项目规划管理
第一章主城区建筑项目规划管理
第一节选址意见书的办理
第二节规划条件函的办理
第三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第四节土地储备函复意见的办理
第五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第二章主城区市政项目规划管理
第一节选址意见书的办理
第二节规划条件函的办理
第三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第四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第三章乡村建设项目规划管理
第一节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设施建设、农村集中居民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第二节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农村村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第三节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农村村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第四章市局管理区县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第一节选址意见书的办理
第二节规划条件函的办理
第三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第四节土地储备函复意见的办理
第五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第六节规划许可的委托办理
第五章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第一节主城区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的办理
第二节主城区市政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的办理
第六章规划许可的变更、撤回与注销
第一节依职权变更或撤回
第二节依被许可人申请变更
注销
第二篇附件:城乡规划审批、许可、确认文书格式

主城区城乡规划违法行为和违法建筑的查处
有关概念和法律适用
第一节违法类型
第二节法律适用
第三节违法建设查处主体
第四节违法行为主体认定
第五节违法建设主体认定
第二章城乡规划违法建设的查处
第一节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程序
第二节违法建筑的查处程序
第三节没收
第四节执法文书的送达
第三章强制执行
第一节司法强制
第二节行政强执
第三篇附件: 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第一篇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
第一章主城区分区规划
一、编制依据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
2、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的编制办法;
3、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
二、编制范围
主城区分区规划以所在区行政辖区为规划编制范围。
三、规划成果
分区规划应包括区域城乡规划和分区城区规划两部分内容。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等。
四、编制主体与审批机关
由重庆市规划局会同有关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五、区域城乡规划的主要内容
1、依据依法批准的都市区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科学预测本分区规划期内城乡人口规模和城镇化发展水平;
2、依据依法批准的都市区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城乡空间规划结构、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范围。细化依法批准的总体规划确定的分区内的城乡空间及城镇布局、功能分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口分布;
3、划定分区范围内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
4、明确风景名胜区范围,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域范围,江河湖库的水岸保护范围,规划绿地控制范围,并确定保护要求;
5、提出分区内城乡综合交通建设目标,落实和细化总体规划确定的对外交通规划、公路网规划和交通站场设施规划;
6、落实和细化城乡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城乡公共设施规划、城乡公共安全规划等;
7、确定镇、村规划编制工作的单元划分,确定各单元的规划指引;
8、规划实施政策措施;
9、近期建设项目建议。
六、分区城区规划的主要内容
1、分析和评价城区范围内的用地条件;
2、依据依法批准的都市区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城区的功能分区和各编制单元居住人口分布;
3、确定城区内建设用地布局规划,明确居住、工业、仓储、绿地、公共空间、主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利用的标准和要求;
4、确定建设用地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单元划分,依据依法批准的都市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各单元的规划指引,提出单元总体发展定位、主导功能,分配和明确人口和用地规模、建筑总量,落实重大设施的布局,提出城市设计要求以及其他管理建议;
5、落实和细化总体规划确定的本城区内综合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控制范围和规模;
6、落实和细化总体规划确定的本城区内公共安全设施规划。明确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