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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计费办法及标准的通知doc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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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计费办法及标准的通知doc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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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计费办法及标准的通知doc23.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洛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计费办法及标准的通知
洛价经[2003]10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房管局(所),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 我市现行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是1998年制定的,经过五年来的实施,对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合法利益及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市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现行的收费办法中的一些条款已不适用。为保证我市物业管理行业进一步健康有序的发展,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6]26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现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的计费办法和收费标准进行了合理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按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专业物业管理单位,在我市范围内对住宅小区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收费管理。各县(市)、吉利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房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
二、本通知所称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物业管理服务单位接受开发建设单位选聘或接受业主委员会委托并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房屋建筑及其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共用部位、公共秩序、绿化、卫生清洁、道路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管理服务、维修、养护、整治所收取的费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及内容如下:
(一)清洁卫生管理。负责小区包括楼宇内公共楼道、楼梯窗在内的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垃圾清运以及经常性的保洁。
(二)绿化日常维护管理。负责对小区管理范围内的花、木、草地进行定期修剪、施肥、浇水、保持绿化物生长良好。
(三)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公共秩序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维护小区正常的公共生活秩序。
(四)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负责公共场所、道路、机电设备、消防设施的维修、养护,公共上下水管网、排水、排污系统及化粪池的维护、清疏。
(五)车辆停放、交通秩序管理。疏导交通,划线停车。
(六)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立的其他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项目。
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等级管理下的政府指导价(指导价标准见附件一、服务等级标准见附件二),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按照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指导价标准对照所管区域提出申报意见,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并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执行(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上报意见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核准的价格为中准价格,各物业公司也可根据管理区域的具体情况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上浮5%执行,上浮后的具体标准要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四、《收费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一)各物业管理服务机构根据洛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要求,如实填报洛阳市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收费等级申报表、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同时交验物业管理资质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管理区域规划图(复印件)各一份,报市物价局审批。
(二)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因更名、分立、合并、搬迁或撤消等,应在二十日内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收费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否则按乱收费查处。
五、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所需费用;供水、供电、供暖、燃气、通讯等单位向业主收取费用;物业管理服务单位接受委托代办服务收费;空置物业分摊物业管理服务费;开发企业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等,执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洛阳市物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六、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费用的分摊。
(一) 共用费用及适用范围
1、共用费用是指有业主共用的设施设备、共用部位运行和维护所产生的公共水电费用、维修开支。
2、共用设施设备主要是指由业主共用的道路、公共照明系统、供水及增压系统、电梯、中央空调、消防设施及其他电子、电器设施设备等。
3、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 共用费用的分摊原则和办法
共用费用分摊应维护物业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坚持“谁收益,谁负担”的原则。
物业管理服务单位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就共用费用分摊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各公共用电用水设施设备要单独安装水电表,其运行所产生的水费、电费以每个独立的计量仪表为计费单位独立核算费用。共用水电的分摊,住宅部分按户分摊,非住宅按业主产权面积分摊。
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法定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小型维修由物业公司从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支出。大型维修、更新按有关程序从已缴纳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中列支。
(三) 共用费用分摊要求
1、物业管理服务单位收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