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法
一、公司的概念及特点
1、概念:是依法定程序设立并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corporate body)
2、特征:1)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ownership of property);
2)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起诉和应诉(to sue and to be sued)
3)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limited liability); 例外情况下“揭开公司面纱”
股东出资构成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资本,通常指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时在公司章程中所确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的财产.
公司是以其全部财产而不是注册资本承担责任(包括分公司的财产)
出资额与股东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李某与合伙企业“大木采石场”各出资50万元组成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大木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建筑材料,聘请营销专家陈某担任经理。这里谁负有限责任?
A大木采石场对合伙企业债务;B大木有限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C李某和大木采石场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D陈某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
金立公司是由甲乙两人于2006年初共同出资设立的。2007年2月,甲因欠债权人丙10万元未还而被丙起诉至法院。,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扣押公司轿车一部,并从甲在公司中的30万元股金中提出11万元作为还款。问:法院的做法是否是否正确?
分析:(1)扣押公司轿车的做法是错误的,公司是法人,具备独立法律人格。股东甲的债务是其个人债务,而不是公司债务。法院扣押公司资产(轿车),混淆了公司与股东的关系。2)法院从甲30万元股金中提出11万作为还款也是错误的。股东的出资在法律上属于公司的财产,股东甲因为出资而享有股东权,甲不履行法院判决,可以冻结甲的股权,并可以提取甲可以分得的红利用于清偿,也可以依法转让甲的股权,用转让所得清偿债务,而不能直接从公司中甲的股金里提取现金。
惠南公司由甲乙丙三个股东组成,其中丙以一项专利出资。丙以专利出资后,自己仍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认为既然丙可以继续使用,则自己和甲也可以使用
B甲认为丙如果继续使用该项专利则需向惠南公司支付支付使用费
C丙认为自己可以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专利
D丙认为甲和乙使用该项专利应取得自己的书面同意
(B)
4)公司有日常经营管理权。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实行统一的集中管理制(centralized anagement),是一个严密的组织体。
5)公司的存续不受股东变化的影响,具有永续性(perpetual existence):股份的转让或股东的死亡或破产都不影响公司企业的存续;
3、公司的分类:
根据股东出资是否等额股份化,可以将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pany美国的close corporation):A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公司债务,超出全部资产的债务股东不负责;B股东人数少(不超过50人);C不发行股票,禁止向公众发行股本;D股权允许转让,在股东之间转让不受限制,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要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被转让的股份具有优先购买权股东;E行政管理机构较简单,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不设股东大会和监事会
2)股份有限公司: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都以股票为计量单位,每一股在注册资本中所代表的金额是一致的、相等的,整个注册资本可以用股份数来表示,股票是均分股东权益的凭证,股东以其握有的股票数(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来享有股东权益的
王某与李某拟设立一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王某出资60%,李某出资40%。在他们拟定的公司章程中,下列哪项条款是不合法?
A公司不设董事会,公司的法人代表由公司经理担任
B公司不设监事会,公司的执行监事由股东王某担任
C公司利润在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并提取公积金后,由股东平均分配
D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前,股东不得要求解散公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