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方医科大学分房委员会会议纪要
( 2013 )第 1 次
2013 年 9月18日游文玮签发
时间:2013年7月19日-7月20日
地点:顺德校区紫荆坛会议厅
应出席委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双玲王平华王庆文王丽姿王金祥支孟霄
左瑾卢述忠卢维华田京史永胜吕桂
刘怒云阮征宇杨俊明肖烈辉吴成吴建强
吴漫萍何井华余林中宋艳斌张军张树军
陈卫国陈相武陈浩罗海滢罗晨玲周本杰
胡志明胡德辉耿红梅顾金保高方黄治才
梁坚游文玮蔡军
7月19日上午缺席委员:王双玲田京史永胜杨俊明
肖烈辉罗海滢罗晨玲周本杰高方
7月19日下午缺席委员:史永胜杨俊明肖烈辉罗海滢
罗晨玲周本杰顾金保高方
7月20日上午缺席委员:史永胜杨俊明肖烈辉罗海滢
罗晨玲周本杰耿红梅高方
主持:游文玮
监察:于荣华
记录:詹磊
议题:
一、设立南方医科大学分房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二、选举南方医科大学分房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
三、确定《南方医科大学分房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确定南方医科大学在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和现有住房分配出售中遵循的依据和原则
五、讨论南方医科大学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出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形成意见
决议如下:
一、会议通过成立南方医科大学分房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刘怒云主持)
由詹磊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郭会军、张长华、许浓稳、黄震、王亦建。会议明确了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会议推选游文玮为南方医科大学分房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漫萍、王丽姿为副主任委员。(刘怒云主持)
三、会议通过了《南方医科大学分房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部分由游文玮主持)。
四、会议确定南方医科大学在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和现有住房分配出售中遵循的依据和原则为:
1、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和现有住房出售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必须依法办事。
2、在转制前我校隶属于总后勤部,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和现有住房的出售须严格按照军队的相关住房政策执行,原则依据如下:
(1)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制定下发的有关文件以及出具的正式的证明信、答复等材料,其它文件和材料仅供参考;
(2)既往学校有关方面的决定(如与上级政策不符,则以上级政策为准)。
3、对于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和学校已明确的问题,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对于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和学校未明确的问题,由南方医科大学分房委员会讨论并将结果上报学校。
4、以往住房分配中存在的少数不合理现象不能作为现在制定住房分配政策的依据和理由。
五、对南方医科大学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出售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讨论,并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形成如下决议:
(注:本决议中所指“房改房”包括现有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福利性住房。)
(一)不同意2000年1月1日之前去世的学校军队人员的家属参与申购学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
(二)不同意2000年1月1日之前转业、复员的军队人员参与申购学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
(三)同意2000年1月1日之前在我校退休安置的军队人员按规定参与申购学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
(四)学校转制后从总后勤部广州军职以上退休干部休养所(原善后办)转业的军人干部购房问题由总后勤部广州军职以上退休干部休养所解决。
(五)同意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8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