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工程硕士《知识产权》课程期末考试试卷(A卷)
一、名词解释(5分/题,请选做其中的6题,共30分)
1.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指经知识产权法规范和调整而形成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 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广义:著作权、邻接权
狭义:著作权
4. 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
5. 作品: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6.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依照著作权法规定,行为人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不必征得权利人的同意,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其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7. 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质性特点: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是非显而易见的。
显著的进步: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有长足的进步。
8. 许诺销售权: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9. 优先权:指申请人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在一定时间内就相同主题又提出专利申请,依法可将第一次申请日作为申请日。
10. 职务发明创造:又称雇员发明,是指发明创造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概念辨析、比较(10分/题,请选做其中的2题,共20分)
1. 知识产权与物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信誉和其他无体财产而依法享有的支配性无体财产权。它并非单纯产权,其客体是无体财产,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2. 版权与作者权
3.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团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团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二者都涉及产品的形状。但是,实用新型是一种技术方案,它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的技术效果和功能的角度出发,着眼于物的使用价值;而外观设计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美感的角度出发,着眼于产品的外表艺术欣赏价值,不考虑实用目的。因此,对外观设计的保护不应延及主要由技术因素或功能因素构成的设计。另外,实用新型针对三维立体构造的产品;而外观设计可以适用于二维的平面产品,如床单等。显然,外观设计适用的产品范围宽于实用新型适用的产品范围。
三、简答题(10分/题,请选做其中的5题,共50分)
1. 知识产权的特征有哪些?无体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2.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知识产权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