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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星园小区商铺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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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星园小区商铺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泰山小桥流水 2022/7/24 文件大小: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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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星园小区商铺管理规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万科星园小区商店管理规定
1、商店经营者应守纪经营,在开业前须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取得各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工作人员上岗证
等合法经营证照,并将有关证照复印件送交物业服务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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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星园小区商店管理规定
1、商店经营者应守纪经营,在开业前须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取得各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工作人员上岗证
等合法经营证照,并将有关证照复印件送交物业服务公司备案。
2、严格按照商店买卖合同或租借合同的约定经营,不得私自
改变经营业态、扩展经营地区。
3、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住宅楼
下的商店不可从事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恶臭、油烟、异
味、噪声、振动、热污染、光、电磁波辐射等足以影响到有利害
关系的业主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经营项目。
4、如商店业主将商店出租、转让,须将出租、转让事项见告
物业服务公司。同时,业主有责任监察商店使用人的经营行为,
并对商店使用人违犯本管理规定的行为担当连带责任。
5、商店的排污、排烟、噪音、灯光、垃圾办理等应切合环保
标准,在经营过程中不影响其他住(用)户的正常生活或经营,
不损害其他住(用)户的合法权益。如导致其他住(用)户投诉,
商店经营者应按要求配合整改。
6、商店应合理控制营业时间,以不影响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正
常歇息、生活为度,发生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投诉应实时采取整改
举措,并做好交流工作。
7、任何时候(包括周末、节假日)均不得占用走廊、过道、
广场等公共通道、公共场所进行经营活动或摆放物品(包括货物、

桌椅及可移动招牌等。
8、商店业主悬挂店招或广告如需使用外墙面等公共部位的,
只能鉴于其合理需要对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部分进行
合理使用,不任意悬挂招牌。悬挂招牌及地点应切合当地政府规
定并切合物业服务公司统一的形状、内容和款式等,不可影响本
物业整体外观,不能损害相邻业主权益。
9、严格落实政府主管部门有关“门前三包”等管理要求,保
持商店周围洁净、整洁,垃圾实时清理,并按约定的方式办理。
10、不准在公共场所陈设神位及焚烧香烛。
11、不得移动、挪用公共设备、设备从事经营活动。
12、未经物业服务公司同意,商店从业人员不得进入本物业
小区封闭管理地区进行派发名片、宣传资料等宣传或经营活动。
13、商店从业人员不得私自进入本物业小区封闭管理地区,
送货人员须经订货业主确认后方可进入。
14、商店装饰须提早将装饰项目、装饰方案、装饰图纸等向
物业服务公司备案,签署装饰管理服务协议,恪守装饰管理法例
及本物业装饰管理规定。
15、为保持本物业整体雅观,商店招牌的规格、款式、悬挂
地点、材质等须提早向物业服务公司备案,并切合政府主管部门
的有关管理规定。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