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汕头市卫生学校教学实验设备及扩音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PZH014A051
采购人:汕头市卫生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3
第二章货物一览表 5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1
一、说明 12
1 资金来源 12
2 采购人 12
3 采购代理机构 12
4 合格的投标人 12
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12
6 投标费用 13
二招标文件 13
7 招标文件构成 13
8 投标文件的澄清 13
9 投标文件的修改 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10 投标的语言 14
11 投标文件构成 14
12 投标文件格式 15
13 投标报价和货币 15
1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6
15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
16 投标保证金 16
17 投标有效期 17
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
20 投标截止时间 18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18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
23 评标委员会 19
五开标与评标 19
24 开标 19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19
26 投标文件的初审 19
27 评标 20
28 资格后审(如需) 24
29 评标结果公示 24
六授予合同 24
30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24
31 中标通知书 25
32 签订合同 25
33 中标服务费 25
第四章合同格式 26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0
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45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编号:PZH014A051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卫生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市卫生学校教学实验设备及扩音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数量
质保期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扩音系统及配套设施
详见技术要求
免费质保一年,终身维护,并按照制造商出厂标准保修
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买方指定地点
2
实验室专业配套设施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将货物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并完成所有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备注: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57,,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某标段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生产或经营家具相关产品的专业公司并具有五金交电的经营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内容为准);
3)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请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工商注册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分公司;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4年8月7日起至2014年8月13日止,在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购买投标文件,本投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8月26日下午3:00到3:30(北京时间)递交到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3楼。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8月26日下午3:30 (北京时间)。
定于2014年8月26日下午3:30 (北京时间),在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3楼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递交了投标保证金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不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请在开标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投标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该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3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4-88866333
传真:0754-88789738
第二章货物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