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永嘉县品牌酒店扶持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酒店经营理念、管理服务水平,大力培育一批具有实力的品牌酒店,快速推进永嘉旅游业发展,根据《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永委发〔2012〕33号)和《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嘉县旅游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永委发〔2012〕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扶持奖励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用本扶持奖励办法:
(一)在本县范围内由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团投资建设并经营管理、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不含土地出让金,下同)的酒店。
(二)在本县范围内与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团签订3年以上(含3年)委托管理合同并正式冠名、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不含土地出让金,下同)的在建和新建酒店。
第三条扶持奖励额度。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要求,已投入营业的酒店,实行分类奖励,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不满3亿元、3亿元以上不满6亿元、6亿元以上的酒店,县财政每年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连续奖励三年。若酒店当年缴税额不足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则按县级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给予奖励。
第四条奖励条件按以下标准进行认定:
(一)投资额度以县发改部门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为据。
(二)本办法所指的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团须是《永嘉县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品牌指导目录》收集的品牌酒店单位。
第五条扶持奖励的申报及审批。
酒店建成并正式营业后,酒店投资业主持奖励申请、项目立项及规划批准文件、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投资额度证明(财务结算)、与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团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纳税证明(经税务部门盖章确认)等相关材料,同时向县财政、旅游部门提出申请,由县财政、旅游部门联合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
第六条本年度的奖励经费,在下年度兑现。
第七条委托管理时间未达3年,酒店投资业主解除与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团委托管理合同,不足一年的取消奖励资格,不足两年的按一年奖励,不足三年的按两年奖励。
第八条《永嘉县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品牌指导目录》由县旅游主管部门制定并对外公布。
第九条凡符合《永嘉县旅游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永委发〔2012〕34号)的高星级酒店创建标准要求的,仍按此扶持办法给予奖励。
第十条我县过去有关旅游发展扶持奖励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一条县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对以虚报、瞒报等欺骗手段获得奖励的,追缴已兑现的奖励经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楠溪江风景旅游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永嘉县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品牌指导目录(2013年)
附件
永嘉县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品牌指导目录(2013年)
一、海外酒店管理集团及旗下品牌
(一)洲际酒店集团InterContinental hotels group〔英国〕
旗下品牌:洲际酒店及度假村InterContinental Hotels & Resorts、皇冠假日酒店及度假村Crowne Plaza Hotels & Resorts、英迪格酒店Hotel Indigo等
经营模式:特许经营、委托管理、带资管理等
(二)圣达特集团Cendant Group〔美国〕
旗下品牌:温德姆酒店及度假村Wyndham Hotels & Resorts、华美达全球Ramada worldwide、豪生Howard Johnson、温德姆至尊豪廷Wyndham Grand Plaza Royale等
经营模式:特许经营等
(三)万豪国际集团Marriott international〔美国〕
旗下品牌:JW万豪酒店及度假酒店JW Marriott Hotels & Resorts、丽兹卡尔顿酒店Ritz-Carlton、万豪酒店及度假酒店Marriott Hotels & Resorts等
经营模式:特许经营、委托管理、带资管理等
(四)or〔法国〕
旗下品牌:索菲特Sofitel 、铂尔曼Pullman、美憬阁Mgallery、美爵Grand Mercure等
经营模式:带资管理、委托管理、特许经营等
(五)精选国际饭店公司Choice Hotels International〔美国〕
旗下品牌:凯瑞国际酒店Clarion Hotels、凯瑞度假别墅酒店Clarion Suites、凯瑞国际度假村Clarion Resorts等
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战略联盟等
(六)希尔顿酒店集团Hilton Hotel group〔美国〕
旗下品牌:华尔道夫酒店及度假村Waldorf Asto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