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南农业大学文件
湘农大〔2011〕4号
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
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通过引进人才,带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学校制定了《湖南农业大学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农业大学引进人才申请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1月18日
校对:李颂明
湖南农业大学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通过引进人才,带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需要,坚持“服务发展,以用为本,德才并重,注重实绩”的方针,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急需,面向未来”的原则,坚持“国内引进与国外引进,柔性引进与刚性引进”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条人才引进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任,目标考核,合同管理。
第四条学校人事处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引进对象
第五条学校根据学科建设需要,主要引进以下四类人才:
(一)双聘院士。在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中心、基地)中设立岗位,重点从国内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每年定期来校工作。
(二)“神农学者”讲座教授。在传统优势学科、重点发展的新兴或交叉学科中设立“神农学者”讲座教授岗位。招聘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副教授及相当于此职务以上的留学人员来校工作。
(三)“神农学者”特聘教授。在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重点发展的新兴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中设立“神农学者
”特聘教授岗位。招聘对象为进入国家各类重点人才计划(基金)或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且在国(境)外被聘为助理教授以上的人员;近五年主持承担了本学科领域重大科研项目,对于自然科学学科,要求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下同)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对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收录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者在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四)博士后或博士。根据学科建设需要,面向国内外招聘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博士后出站人员及优秀博士毕业生。对于自然科学学科,要求近五年内在本学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对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要求近五年内在本学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收录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者发表在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第六条两院院士年龄不超过70岁,“神农学者”讲座教授、特聘教授年龄不超过50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
第七条双聘院士、“神农学者”讲座教授每年来校实际工作时间为2-3个月;“神农学者”特聘教授、博士后及博士要求全职来校工作。
第三章引进待遇
第八条双聘院士在聘期享受以下待遇:
(一)每年提供10万元学术活动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与履行岗位职责有关的各类学术活动及来校往返差旅费。
(二)每年提供5万元特殊人才津贴。
(三)根据本人需要,可选聘1名研究助手。
(四)由所在学院协调组建学科团队,提供教学、科研条件。
(五)提供“专家公寓”或其他单元房,供在校工作期间使用。
第九条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全职调入,待遇面议。
第十条“神农学者”讲座教授在聘期享受以下待遇:
(一)每年提供15万元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与履行岗位职责有关的各类学术活动及来校往返差旅费。
(二)每年提供5万元特殊人才津贴。
(三)根据本人需要,可选聘1名研究助手。
(四)由所在学院帮助其协调组建学术团队,提供必备的教学、科研条件。
(五)提供“专家公寓”或其他单元房,供在校工作期间使用。
第十一条“神农学者”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一)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费10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30万元。科研启动费中可以现金形式提取安家费10万元,其余费用主要用于开展科学研究、改善实验条件,一次核定,分年度划拨。
(二)提供130-160平方米的校内可售房源一套。如无可售房源,需在校外购房者,学校提供购房补贴20万元,分两次到位。第一次在进校后到位50%,第二次在届满考核合格后到位50%。
(三)根据本人需要,可选聘1名研究助手。
(四)由所在学院帮助其协调组建学术团队,提供必备的教学、科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