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程序阐明了东航工程技术公司公务机维修工程部飞机维修过程 中,维修工时的制订、统计、分析和修订的管理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工程技术公司公务机维修工程部。
□ CC5
15
1
三班两运转
180
20
1
两班一运转
165
15
2
1) 选择不固定作息制度时,维修人员每月平均执勤工时不能超过203小时;
2) 选择其他/维修单位自定义作息制度时,维修单位应注意保持维修人员每 月平均执勤工时不超过182小时;
警告:如果维修单位选择自定义作息制度,且该作息制度使得维修人员每 月平均执勤时间超过182小时,可能导致申请新增维修项目(包括 临时加班/包机跟班/派驻能力)不被局方批准。
1) 每月平均执勤工时不能超过203小时;
2) 每月加班执勤工时不能超过36小时。
(不含)以内航班:
1)抵达目的站点后需要实施维修任务:去程空中飞行时间作为执勤时间, 实施维修时间作为执勤时间;如果返回后直接回家休息,回程空中时 间不作为执勤时间;如果返回后在单位带有卧具的场所连续休息
4小 时(含)以上,回程空中时间不作为执勤时间;如果返回后直接参加 维修工作,回程空中飞行时间作为执勤时间;
2)抵达目的地不需要实施维修任务,返回出发地前实施维修任务:去程 空中飞行时间不作为执勤时间,实施维修时间作为执勤时间,如果返 回后直接回家休息,回程空中时间不作为执勤时间;如果返回后在单 位带有卧具的场所连续休息4小时(含)以上,回程空中时间不作为 执勤时间;如果返回后直接参加维修工作,回程空中飞行时间作为执 勤时间;
(含)以外航班:
1)跟班人员占有公务舱或者以上舱位座位的:抵达目的站点后需要 实施维修任务:去程空中飞行时间的一半作为执勤时间,实施维修 时间作为执勤时间;如果返回后直接回家休息,回程空中时间不作 为执勤时间;如果返回后在单位带有卧具的场所连续休息5小时 (含)以上,回程空中时间不作为执勤时间;如果返回后直接参加 维修工作,回程空中飞行时间的一半作为执勤时间。抵达目的地不 需要实施维修任务,返回出发地前实施维修任务:去程空中飞行时 间不作为执勤时间,实施维修时间作为执勤时间,如果返回后直接 回家休息,回程空中时间不作为执勤时间;如果返回后在单位带有 卧具的场所连续休息4小时(含)以上,回程空中时间不作为执 勤时间;如果返回后直接参加维修工作,回程空中飞行时间的一半 作为执勤时间。
2)跟班人员不占有公务舱座位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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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执勤时间,并扣除本程序规定的休息时 间。
,并按本程序规定排除维修人员休息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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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维修人员上岗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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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不限;
,则该系统不能是唯一记录手段,已备系统 不能使用时的需要;
,可以直接使用行政考勤数据,但必须排除维修人员休息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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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信息系统不能明确区分AD、EO是否需 要重复执行的情况下,需要建立标准工时的单项维修项目
1) 更换发动机
2) 更换APU
3) 更换起落架
,在推荐工时的基础上,按需加上布置撤除工 作平台的时间、布置/撤除警告标志的时间、油箱放油/通风、预检时 间(如检查起落架放下并锁定),作为直接工时,并在直接工时的基 础上乘以调节系数
3,作为标准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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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机维修工程部整机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