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22赡养老人协议书
赡养老人协议书1
甲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乙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丙方:XX (XX系XX社区居民,XX的长子。经由已故居民XXX的原
配妻子XX认可,由XX担当赡养义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担当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羞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与正值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需敬重、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开心,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别照看。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探讨确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需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需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便利。
七、详细说明略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被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党支部: (签字或盖章)
村委会: (签字或盖章)
老龄委: (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三、赡养费的给付内容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赡养老人协议书4
被赡养人:
程__,男,68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何__,女,68岁,住址:户口属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现住花元村新农组,赡养人:
程__,男,45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程__,男,39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董__,男,44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董__,男,38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谐、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依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何凤英自愿与被赡养人程荣清在罗岭镇花园村新农组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程荣清的生活等一切费用由其俩儿子程华荣和程江明共同担当,与董福安、董建军无关。
3、被赡养人何凤英的生活费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共同负担,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币为3000元,共计6000元。此赡养费分正月和腊月两次付清。
4、假如被赡养人何凤英生病需住院治疗,其费用均由其俩儿子董福安和董建军共同担当。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5、被赡养人何凤英终老的所需一切费用也全部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担当,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需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赡养人(签字):
被赡养人(签字):
20__年12月26日
赡养老人协议书5
被赡养人姓名
母亲:
赡养人姓名
大女儿: 二女儿: 三女儿:
长子: 次子: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晚年生活,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养协议。
第一条:赡养人主要义务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义务,各赡养人应主动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给、生活照料和精神安慰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担当不情愿或力不能及劳动。
3、被赡养人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爱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
4、被赡养人有权依法平均继承父母遗产。
5、赡养人应妥当支配好被赡养人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
6、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支配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赡养人担当。
7、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刚好赐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赡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