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水利水电建设项目验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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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设项目验收(1)
1、工程验收按验收单位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
法人验收应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工程验收每单位人数不得超过2人。
3、分部工程验收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完成设计建设任务或合同要求;
2)评定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验收(1)
4、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1)听取施工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情况汇报;
2)现场查验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3)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资料;
4)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5、分部工程验收成果:
1)分部工程验收成果为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见规范副录E;
2)分部工程验收通过10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将验收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验收结论20个工作日内,将核备意见书面反馈项目法人。
3)当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项目法人应组织参验单位进一步研究,并将研究结果报质量监督机构。
4)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应书面记录并用相关责任代表签字,并随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归档。
5)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通过30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验收(1)
(三)、单位工程验收:
1、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所以分部工程已完工并验收合格;
2)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已处理并通过验收,未处理的遗留问题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有处理意见;
3)合同约定的内容。
2、单位工程验收的组织:
1)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探、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供应商、运行单位等单位代表组成。
2)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一般应具有相应中级以上技术或相应执业资格,参加单位工程验收每单位人数不得超过3人。
3、单位工程验收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完成批准的设计建设任务;
2)评定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单位工程验收应提交的报告:
1)工程建设管理报告;
2)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3)工程施工管理报告;
4)工程建设监理报告。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验收(1)
5、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1)听取工程参建单位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2)现场查验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3)检查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资料;
4)讨论并通过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6、单位工程验收成果:
1)单位工程验收成果为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见规范副录F;
2)单位工程验收通过10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将验收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验收结论20个工作日内,将核备意见书面反馈项目法人;
3)当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项目法人应组织参验单位进一步研究,并将研究结果报质量监督机构;
4)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还应对是否具备安全运行条件进行检查;
5)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通过30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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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完成后,应进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当合同工程仅含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时,宜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一并进行,但应同时满足相应的验收条件。
1、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已按合同约定完成;
2)工程已按规定进行了有关验收;
3)观测仪器和设备已测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项观测值;
4)工程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5)工程完工结算已完成;
6)施工现场已经进行清理;
7)需移交的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
8)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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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的组织: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探、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供应商等单位代表组成。
3、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
1)检查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和完成情况;
2)检查施工现场清理情况;
3)检查已投入使用工程运行情况;
4)检查验收资料整理情况;
5)鉴定工程施工质量;
6)检查工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