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节 概 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获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一)实行分类征收
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及转包、转租获得的所得,还涉及个人按月或者按次获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承租分为两种:
①承包、承租人对公司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合同)规定获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②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合同)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交纳一定的费用,交纳承包、承租费后的公司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获得的所得,按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四、劳务报酬所得
(一)范畴:29项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征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简介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她劳务报酬的所得(属于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二)与工薪所得区别:独立与非独立;雇佣与非雇佣。
(三)特别项目
:(1)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2)属于任职受雇,同步兼任董事、监事,按工资薪金征税。
(涉及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获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稿酬所得
(一)范畴: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刊登而获得的所得。
涉及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获得的遗作稿酬。
(二)性质:稿酬所得具有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报酬等的性质。
(三)对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工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刊登作品、出幅员书获得所得征税问题。
、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刊登作品获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获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她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刊登作品获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获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收入中,应按照稿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获得的收入
,在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获得的收入
『对的答案』ADE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一)范畴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她特许权的使用权获得的所得。
(二)根据税法规定,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获得的所得,不涉及稿酬所得,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获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获得特许权的经济补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三)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获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辨别剧本的使用方与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收入,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获得的收入
『对的答案』ABC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涉及银行结算账户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总结:国债利息收入、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自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湘财税[10号文献规定自1月1日起,对个人从农村信用社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免征收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