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五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在新疆召开
重庆市法学会 admin 2010-7-6 9:23:29 (点击:204)
 
6月15日至 18日,以“西部发展稳定法治保障”为主题的第五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在新疆乌鲁木齐隆重召开。本次论坛由西部1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主办,新疆法学会承办。出席本届论坛的领导有中国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李清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检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符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贾帕尔·阿比布拉,新疆法学会会长买买提·肉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乃依木·亚森,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买买提江·艾买提同志,兵团党委常委、副政委、党委政法委书记王继亮同志,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政法委秘书长郭永辉同志。重庆市法学会副秘书长唐奕同志带队参加了论坛。
在论坛开幕式上,中国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李清林代表中国法学会对本次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创立以来, 在西部各省区市党委、党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西部地区各级法学会的共同努力下,为西部地区繁荣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已成为西部地区法学、法律界服务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西部法治建设,汇集、评选并转化西部优秀法学研究成果的重要平台。本届论坛以“西部发展稳定的法律保障”为主题,既因应现实需要,又切中人民的关切,必将有力推动相关法治建设及其法律制度的系统研究,为我国西部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
李清林会长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密结合新疆以及西部法治建设实际,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西部地区各级法学会要善于组织、协调和引领西部法学、法律界的整体力量,紧密结合法治理论与实践中的重点课题,合理配置资源,科学分工,有效协作,充分发挥“西部法治论坛”聚合、提炼和转化最新法学研究成果的潜能作用,将各级法学会承担的法学研究任务同时到西部法治论坛机制中去思考和规划,发扬理论联系实际、求真务实的作风,自觉主动地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在解决制约西部发展和稳定的根本性、长远性、基础性法治课题上不断取得突破,着力增强法学研究成果的可转化性、可操作性,尤其要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法治保障;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法律制度建设;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自然资源的具体法治举措;环境保护法律的有效实施;新疆及西部大开发中的税收与补偿法律制度建设等重大法治与实践课题上下功夫、出成果。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政委 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新疆以及西部地区法学会建设。对照中政委文件精神,全面总结取得的成绩,认真查找不足,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如期完成中国法学会五月“南宁会议”确定的关于建立党组、推进成立地州市法学会和会员核实、管理、发展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
本届论坛上,来自西部1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70 多位专家学者,紧紧围绕“西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法制建设”、“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法治基础”、“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保障”、“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的法律对策”、“西部民族文化保护的法律制度”、“西部大开发与生态文明法律体系”、“西部地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研究”7 大类15 个专题,展开深入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