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直属单位教师教育工作负责人会议
2009年11月5日*教育局212会议室
第一部分
关于《继续教育证书》验证要求
验证依据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教育部1999年9月13日发布)
验证的对象与范围
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育工作者,和在职在岗的教师,都属验证的对象。
对非以上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进行验证的,也可列入验证。
教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以获得试用期培训合格证书为准);
,其中专业培训不少于36学时或五年内接受学历培训的(自学考试每年2门合格以上)。
学时计算方法
,按实际数计算;
;
,按县级3学时、市级4学时、省级6学时、国家级8学时计算。
验证实施时间
每学年9月—11月
教师培训分以下两类
专业培训和校本培训(校本研修)
专业培训包括
、区以上教师培训机构和师范院校举办的各级各类岗位职务培训、专题研修、骨干教师研讨培训;
;
;
“送培到校”培训;
。
校本培训包括
、专题讲座班等;
、区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举办的读书班、研讨班、讲习班等教科研活动;
、论文等均计算为校本培训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