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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代建制项目的投资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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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浅谈代建制项目的投资管理
【摘 要】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是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带有探索性的工作。实行代建制可以降低工程造价和管理费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缩短工期,增加项目实施情况的透明度,确保资金的施工图预算,与批复的概算逐项进行对比分析。对于超出概算的部分要分析原因,通过委托人、使用人与代建人三方充分沟通,在使用功能的需求上与成本费用的平衡上尽可能统一,使单项指标得到有效控制。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代建人应组织有关专家对设计图纸从技术上的合理性、施工上的可行性、工程造价上的经济性进行审核,从各个不同角度对设计图纸进行全面的审核,以提高设计质量,避免因设计考虑不周或失误造成施工中出现过多的洽商,引起投资的增加。
在具体实践中,会出现在工程实施阶段的代建人中标前,设计单位已经委托,甚至施工图纸设计已经完成的情况。对此,代建人应按照施工图纸据实测算,并与委托人、使用人积极沟通,根据成本测算结果对设计进行必要的优化工作。力争分项工程的施工图预算严格控制在概算额度内。
3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理规避代建人风险
根据实施阶段代建项目的特点,代建人与其他合作伙伴(承包商)签定总承包合同的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除非在项目比较简单,工程量变化不大的情况下采用单价合同。否则,代建人将承担所有工程量的风险,不利于代建项目的造价管理。固定总价合同分为两种形式,即不可调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通常采用的是可调总价合同,在招标图纸明确的范围内,合同价款固定,即报价中形成工程实体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固定不变,除非出现下面的内容,才可以调整的合同价款:1)因为设计不明确或由分包单位完成的暂估价部分;2)重要的材料或设备以暂估价形式出现的部分;3)经过批准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部分。
在实际运做中,往往由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复核时间不足;或是投标单位出于降低投标成本考虑不进行细致的复核;或是投标单位缺乏诚实信用,一旦中标,或采用高价索赔的策略,或采用不正常手段想方设法来弥补量差方面的损失,造成代建人在工程管理中不必要的麻烦,妨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因此,在代建项目的招标策划阶段,应尽可能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代建项目总体控制计划编制时,必须充分考虑给工程量清单复核预留充足的时间。在招标文件中,对工程量清单复核的重要性提出明确的要求。在招标预备会上,造价管理人员对工程量清单复核的重要性必须进行充分的宣讲。
4 设置工程标底是作好招标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实施阶段代建工作中,因在代建制体制下的所有工作,必须以“合法、合规”为前提,且因涉及的利益群体较多,加之代建项目的招标方式均要求公开招标。因此,对于是否设置标底各方均比较谨慎。
标底编制的作用首先是为了代建人按照市场行情测算成本费用,做到心中有数,保证政府投资项目严格的资金控制与管理;同时,对于合理控制造价,防止不合理的低价中标,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标底的设置符合我国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鉴于代建人在代建工作中承担的法律责任,无论是总包招标还是专业分包招标均应该提倡编制标底。具体做法为:代建人应聘请有资质高水平的咨询公司编制标底,保证标底的编制质量。若本身具备标底编制资质应自行编制标底,以减少标底泄漏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