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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案例分析道题答案.docx

上传人:陶小豆 2022/8/17 文件大小: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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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案例分析道题答案.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方某企业应荷兰某企业的恳求,报出C514某初级产品200公吨,
每公吨CIF1920美元,鹿特丹,即期装运的实盘(FIRMOFFER)。对方接到此盘后未作许诺(ACCEPTANCE),只是要求中方增加数量、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货船及货物全部沉入海洋,这属于不可抗力下的被保险货物全部损失,保险企业应当付补偿责任。
中国广州某出入口贸易企业(以下称A企业)作为入口方与韩国某株式会社(以下称B企业)签署了一入口生产设施的国际贸易合同,该合同中明
确采用ICC拟订的INCOTERMS2000中FOB贸易术语。该货物由中国某海运企业(以下称C企业)负责海上运输,此外,该货物在中国人民保险企业
投保了“一切险”。在货物从韩国工厂向韩国釜山港陆路运输的过程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货物破坏。在釜山港装船后,B企业向承运人C企业出具保函,称“如果在目的港收货人索赔的话,相关责任保证由B企业担当,与C企业无关”,承运人C据此向B企业签发清洁提单。货物运到目的港广州后,已经结汇的A企业提货后发现货损。
假定该案合用法律为中国法律,请回答下列问题:
.A企业是否能够向中国人民保险企业要求保险补偿,为什么?
答:不能够。因为在FOB术语条件下,保险责任的起讫,是采用“船至仓”条款。在釜山
港陆路运输过程中,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所有不能要求保险企业补偿。
.A企业是否能够向B企业索赔,为什么?
答:A企业不能够向B企业索赔.。因为根据FOB价钱条款,货物装船后,风险转移给买方。
(3).A企业是否能够向C企业索赔,为什么?
答:A企业能够向C企业索赔。A企业与承运人C之间是提单关系,承运人C既然签发了清洁提单,A企业就能够要求取得提单上所写明的货物。
至于

B企业与承运人

C之间签署的保函属于恶意保函,所以承运人

C也无权向托运人

B求
偿。
甲企业为了争取外国市场,先把500辆拖拉机装上船舶甲板上,运往外国。随后与乙企业签署100辆拖拉机的买卖合同,采用CFR术语,并约定在目的港由船长负责把100辆拖拉机分拨给买方。但在运输途中,因为遭到恶劣天气,为了防止船舶的淹没,船长下令
把100辆拖拉机推进海里,以减少船舶的载重量,防止了船舶和节余拖拉机淹没的危险。
抵达目的港后,乙企业前来接收货物时,甲企业声称,卖给乙企业的100辆拖拉机全部沉入海底,这是乙企业应担当的运输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剩下的拖拉机都不是卖给乙企业的。为此,双方发生了争议。
问:请问运输风险由谁担当
答:首先,甲企业在签署买卖合同以前就能将货物装船,之后再与乙企业签署买卖合同,合同建立;
其次,货物在海上运输时发生损毁,应当由货主来担当损失,因为采用的是CFR属于离岸价钱,货物所有权在交托时转移,在本案中是合同建即刻转移;
再次,由于是船舶出现危险,所以,这部分货物损失属于共同海损,损失应当由所有受益人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