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 23
SAE J2412测试标准
SAE J2412标准介绍
1. 围
SAE J2412标准规定了应用可控辐照度氙弧灯装置对各种类型的汽车饰件进行加速暴露的试验方法。
是建立在SAE J1885试验设备应安装有非绝缘的黑板温度计,如ASTM G151所描述的,除非合约双方另有约定。
5 / 23
试验设备的制造商应确保在试验样品暴露区域任何位置的辐照度至少为此区域最大辐照度的70%。
如果距离暴露区域中心位置最远端的辐照度为中心辐照度的70%~90%,则必须将试验样品放置于能够达到最大辐照度90%的区域之。
6 设备的安装
应依据设备制造商的指引减少可变性,维护和校准对设备造成的影响。附录B 描述了通过使用参照材料,来帮助确定氙弧灯是否在期望的围进行操作。
用于加湿和其他用途的水不应在暴露的试验样品上留下任何沉积物或污迹。所用水中固体颗粒含量不应超过1ppm,,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应参照ASTM D 859 或ASTM D 4517。如组合使用去离子法和反渗透法处理能够得到所要求纯度的水。
如果适用的话,应先关闭设备上的所有喷水装置,以防止对试验样品的意外喷淋。
如附录D,表D1及图D1说明的,安装氙弧灯管,并且带有可以提供光谱能量分布的扩展紫外线过滤器。
设备制造商应对试验设备的认可,及由不同的OEM厂家所要求的光谱能量分布负责。所认可的聚苯乙烯及其它的由OEM提供的作为控制的原材料的使用将决定设备的认可。设备制造商应提供一些必要的数据来证明各种不同型号设备之间的试验结果和本标准的一致性,最基本的数据应包括(1)250nm~800nm 之间的相关光谱能量分布数值;(2)目前认可的聚苯乙烯标准参照材料的重复性与再现性数据。
7 / 23
根据表1 参数对试验设备进行交替循环地操作。
注1:SAE J1885 中规定的默认辐照度是340nm ·m-2·nm-1,如果设备是用宽通带进行控制,而不是窄通带,应采用不同的辐照度设定值,而不是表1所列的数值。另外,如果试验双方同意,可以采用比较高或比较低的辐照度。但是对于聚苯乙烯参照材料的无效的数值,已经在附录B中列出。
注2:如果试验双方同意,循环周期可另行约定。例如,如果辐射度值有别于默认值,则要进行说明指出。
7. 试验步骤
准备样品,使其能安装于试验设备所用的试样夹中,并按ASTM G 147 中的要求对试验样品进行状态调节和处置。
试验样品尺寸必须符合所认可试样夹的尺寸,超出尺寸的试验样品可能不会获得正确的暴露试验结果,不规则试验样品的正确的安装方式可以从合约双方正在测试的原材料中获取。试验样品距光源的距离是影响试验样品所受辐照度、试验样品表面温度和暴露试验结果的重要因素,应依据设备制造商的指引进行操作以使试验样品能够得到均匀的辐照。
7 / 23
用于饰件的纺织品进行试验时应加白纸板作为背衬。除纺织品外的其他类型试样样品,如果尺寸小于试样夹,则应该用白纸板作为背衬。
为了保持所期望的的气流,试样架上所有的空位都应用惰性、不反光材料(如白纸板等)来填满,如果平板产生明显变形则应予以更换。
设定好老化装置所需达到的辐照量(-1340nm),并确保以光照周期为起点开始试验。参考材料说明,使其适应参考材料的进度时间。
对于某些设备或材料,在暴露试验过程中,需要定期变换试验样品的位置,以确保每个试验样品均获得相等的辐照量。如果材料数据没有特别说明,试验双方应就更换试验样品方式达成一致。
注1:必须注意不要将有可能不相容的试验样品放在一起进行试验,如纺织品不应与发泡材料、塑料等一同进行试验。
注2:试验一旦开始,每天中断试验不能超过一次。额外的操作,如打开试验箱进行样品检查等,可能会导致试验结果出现偏差。
8 评价和报告
试验样品试验完毕后的变色程度应该依据合约双方的约定进行评价和报告,以下的一个或多个的评价方法将会涉及到:
8 / 23
仪器测量法
用仪器测量试验样品在试验前和接受一定辐照量后在CIELAB 色空间上的颜色值,并计算色差,测量过程可参照附录B。
目测评价
按照AATCC 评价程序1,采用AATCC 灰标对色差的色牢度的等级进行分配。
在AATCC 评价程序1 中所规定的目测条件下,对变色程度用下列术语进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