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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滥伐林木罪之审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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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滥伐林木罪之审判.doc

上传人:gdntv68 2022/8/20 文件大小: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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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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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滥伐林木罪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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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罪的主体,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
    (1)中共党委的主体资格,应予分别而论。1、中共作为执政党,其活动经费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畴,机关工作人员进入国家行政编制,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因此,中共组织已不同与其他党派组织,其本身具备了准国家机关的性质。在其为了其党派自身利益而实施滥伐林木时则构成单位犯罪。2、中共在参与国家机关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主体资格。审判实践中,不泛人民法院对中共党委构成滥伐林木罪处以罚款,并对党委书记处以刑罚的案例。20**年**市辰溪县人民法院对该县上蒲溪乡党委因乡政府滥伐乡林场林木,以乡党委组织了本次采伐为由,判决该乡党委构成滥伐林木罪,并判处乡党委书记叶*刑罚。7笔者认为,该判决乡党委构成滥伐林木罪的定性是错误的;其以叶*是乡党委书记而作为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而给予刑罚也欠妥当,应以叶*属乡政府滥伐林木的共犯论处。理由:党派从性质上讲,它属于非国家组织,不具有国家权力;中共作为执政党,其各种主*的实施,也只能以建议的形式通过国家权力执行机关予以采纳后而以国家执行机关名义予以实施,这是法律的强制规定,不能例外。因此,党派所行使的职权,不具有国家性质,只对本组织内部事务实施管理,作出的决定和采取的措施,更不具有对社会的普遍约束力和国家强制力。中共党委作为党派组织,不可以对国家政府机关直接发号施令或直接干预其行政事务活动。既使其*些意见或决定被政府机关付诸实施,或是其意见或决定已先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付诸实施而政府机关知晓后却没有持不同意见或予以制止,也应视为是政府机关行政决定权的作用效果或是其行政认可行为的结果,应由政府机关直接承当相应行为的法律后果。因此,中共党委不具备滥伐林木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
    (2)村委会、村民小组的主体资格。笔者曾留意了这方面的审判案例。20**年10月,洪江市托口镇新田村委会为筹措资金进展农改造,经集体研究,决定出售村集体林场活立木给木材商贩采伐,结果因监视不力导致滥伐,洪江市人民法院判决该村委会构成滥伐林木罪。理由是:1、采伐林木必须由林木所有者申领采伐许可证,该村委会少办了采伐许可证,致使采伐者超伐林木,对此应负责任;2、因少办了林木采伐许可证而得的木材款,是村委会为本单位谋取的非法利益。 820**年9月,资兴市青腰镇坪田村小坪田组将本组集体林场间伐的杉木出售给木材商贩,因超量采伐导致滥伐林木。资兴市人民法院判决该村民小组犯滥伐林木罪,处分金5000元。理由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用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的批复?(下称批复)中规定“对村民小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应按照?刑法?第271条第1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分〞。………亦即(该批复)将“村民小组〞界定为“其他单位〞的*畴。9笔者认为这两个判决都是错误的,村委会及村民小组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试看第一个判例,它无视了单位犯罪的主体界定。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效劳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虽然村委会符合民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