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作服(暂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AA事业部。
3相关规定
,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不得着工作装。
,工作服不得外借或转送他人。员工离职,工作服由公司统一回收,员工不得将工作服带离公司。
,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只发放工作证;试用期满后,发放工作服。
:
、安环部锅炉班工作人员、制碱车间工作人员、后勤部门厨师等岗位,工作服使用期限为1年。
,其它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服使用期限为2年。
(包括辞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工作服实际使用时间进行折旧:
,服装费按12个月进行折旧,超过1年的,不收取服装费。
(离职收取)服装费=服装原价/12个月*(12—工作月数)
,服装费按24个月进行折旧,超过2年的,不收取服装费。
(离职收取)服装费=服装原价/24个月*(24—工作月数)
,由公司予以补发,费用由员工自行负担。
: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相关处罚。
,发现一次罚款20元;特殊情况必须持部门主管签署意见的申请单,交公司办公室存档备案。
,发现一次罚款20元;特殊情况必须持部门主管签署意见的申请单,交公司办公室存档备案。
,工作服外借或转送他人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工作服未上交公司的,按工作服的实际费用,从工资中两倍扣除。
4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开始执行。
申请单
姓名
岗位或职务
异常情况
□工作时间未着工作服。
年月日至月日
□非工作时间着工作服。
年月日至月日
原因说明
部门主管意见
年月日
办公室存档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