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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评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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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评析.pdf

上传人:小sjj 2022/8/25 文件大小:70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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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评析.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偷开机动车”,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规定,不满 14 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因此,公安机关不能对王某某实施治安管理处罚。
(2)依元,麻将若干,用作输赢的字画两幅(后经评估,价值 400 元),淫秽书刊和录像
带若干。于是公安机关当场扣押了这批物品。王某要求在场的民警李某和张某开具扣押物品的清单,而李某和张某认为王某违法
已经是事实,拿了清单也没有用了,东西反正是要不回来的,于是拒绝了王某的请求。
(1)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2)民警不予开具清单的行为是否合法?请阐述理由。
(3)后经调查,字画是王某上个月从其邻居刘某家里偷来的,淫秽书刊和录像带属于王某的朋友钱某所有,而钱某并未参与
赌博。现刘某要求归还字画,钱某要求归还书刊和录像带。刘某和钱某归还物品的要求是否合法?这批被扣押的物品应怎样处理?
(1)王某开设赌场,以营利为目的收取场地费,构成为赌博提供条件,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2)警察拒绝开具扣押物品清单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时,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
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警察李某和张某应当与王某及在场见证人一起查点物品,而且给王某开具一份扣押物
品清单,并让王某在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3)王某盗窃的两幅字画经评估达不到数额较大标准,且在追究时效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应当给
与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
该法第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本案中两幅字画并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王某,而是王从
刘某家里偷来的,刘某为其合法所有者,公安机关应当把字画退还给刘某,刘某请求退还物品合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淫秽物品,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本案中钱某虽未参与
赌博,但淫秽书刊和录像带属于违禁品,公安机关应予收缴,并按照规定处理,钱某的返还请求不合法。
10. 赵某因自行车被盗到派出所报案,经民警调查系钱某(以捡垃圾为生,在本地无固定住所)所为,被盗自行车同时被追
回扣押。办案民警孙某把自行车作为上下班的工具,赵某多次索要未果。孙某声称该自行车是证据已经扣押,在案件未办结之前
不能退回。后经县公安局批准对钱某处行政拘留 5 日并处 200 元罚款。孙某在当场收缴罚款后,向钱某出具了由省财政部门统一
制发的收据,钱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由一同来此地打工的老乡(经查,无固定住所)作为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