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纪检初核报告范文
篇一:关于反映 有关问题的初核报告
关于反映 有关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旗纪委常委会:
根据群众署名举报,克旗纪委监察局派出初核组,于 年 月 日起,对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现将初步核实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机关说明情况。此外,还要注意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在初步核实过程中,如果向被反映人作过了解,或纪检监察机关认为必要的,可以向本人说明情况;
(2)因反映问题不实而对被反映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应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3) 发现被反映人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应向有关党组织反映;
(4)对检举人因了解情况不全面而错告的,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帮助其总结经验教训;
(5)对蓄意诬告、陷害,情节严重的,应调查处理,或建议有关组织或部门严肃追究其责任。
2、对经初步核实,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建议有关党组织或行政机关按照以下办法作出处理:
(1)、党组织或行政机关负责人同被反映人谈话,进行批评和警示教育(诫勉谈话);
(2)、责成被反映人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
(3)、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被反映人进批评帮助;
(4)、纠正被反映人的违纪行为或责令其停止正在实施的违 纪行为;
(5)、对被反映人的工作或职务进行调整;
(6)、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7)、责成被反映人退出违纪所得。
上述处理办法对同一被反映人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严格讲,纪检机关对党组织提出建议时,应制作《纪律检查建议书》,送达有关党组织。监察机关对行政组织提出建议时,应制作《监察建议书》,送达有关行政机关。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建议,有关党组织和行政机关如无正当理由,应予采纳,并应将办理结果及时报告或告知提出建议的纪检监察机关。
要注意的是(关于诫勉谈话),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违纪行为,经核查事实存在,但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以诫勉谈话的方式予以提醒,警示并限期改正,是加强教育、预防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有效措施之一。谈话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从关心和爱护同志的角度出发,以告诫、教育为主,客观公正的提出诫勉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具体要求,诚恳地进行批评帮助。谈话人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向诫勉谈话对象透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诫勉谈话对象应如实向谈话人反映情况和回答问题,不得隐瞒、回避问题或避重就轻,不得追问举报人的情况,更不允许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总之,要通过诫勉谈话帮助谈话对象正确认识自己的违纪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改正措施,促其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3、经初步核实,不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但被反映人有违纪所得或非法财物,或被先行暂扣、封存、冻结、以及应当责令退赔的,要在初步核实报告中写明涉案款物情况及处理意见,经案件审理室审查后,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4、对经初步核实,虽有违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