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制度与流程执行奖惩实施条例
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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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与流程执行奖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是《***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系列中,为强化制度与流程执行效果,达到提倡良好的企业执行文化,规范运作、制止错误延续和改正错误的目的,而建立的专项管理规章制度。
宗旨:
以维护国家与企业的法律和规定为目标,通过采用奖惩管理这个激励工具,控制企业中的非期望行为的发生,引导员工知法,守法。
(1) 地区采用从总经理基金列支,及时奖励的原则;
(2) 与绩效管理挂钩的奖励原则
(3) 检查期内累计犯错次数,合并处罚的原则。
(4) 视情节的严重性,在类别与金额范围内,量情确定处理程度的原则;
(5) 采用纪律处罚与经济罚款的手段配合使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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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奖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各所属及合作管理的机构,包括美佳物业总公司,但不包含美佳物业总公司管理下的各项目物业管理处(各项目物业管理处按美佳物业总公司相关奖惩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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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管理职责
总部各部门及负责人、各地区公司及负责人-有权在日常管理中按照本规定对所管辖内下属部门及个人,按照集团授予的管理权限,对遵守或违反制度与流程的行为确定奖励与处罚。
集团审计管理委员会-有权通过内部审计,对遵守或违反制度与流程的行为确定奖励与处罚。
集团绩效促进委员会-有权通过绩效考评,对遵守或违反制度与流程的行为,根据集团绩效管理的规定确定奖励与处罚。
. 奖惩建议与执行部门
集团员工以及集团各级组织-对于违反集团制度与流程规定的行为,拥有按本规定提出处罚建议的权力与义务。
地区人力资源部-拥有是依据本管理规定,对地区遵守或违反制度与流程提出奖惩建议,并按集团和地区公司确定的《制度与流程奖惩处理决定》,执行奖罚或监督相关部门执行的权力与义务;
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拥有依据本管理规定,对集团遵守或违反制度与流程提出奖惩建议,并按集团确定的《制度与流程奖惩处理决定》,执行总部奖罚或监督相关部门执行的权力与义务;
集团知识管理部及地区常务董事-拥有依据本管理规定对遵守或违反制度与流程实施过程检查、审计、提出奖惩建议并下达《审计处理决定》的权力与义务;
. 检查与奖惩依据来源(包括不限于)
集团员工/部门的建议报告;
集团员工/部门投诉报告;
集团各地区/部门不定期工作检查报告与违规处理建议;
集团内部审计报告;
地区常务董事每月递交的《地区执行力评估报告》、《地区工作动态报告》;
集团资讯系统递交的《各种文件上载月统计报告》。
3. 奖励范围与规定
(1). 此奖项与集团绩效考核的KPI指标相结合,地区半年度内没有违反流程的行为,将予以通报表扬。详见集团绩效管理制度中的“制度与流程执行KPI指标的奖惩相关规定”。
(2).总部职能管理部在季度内没有违反流程的行为,将予以通报表扬。相关规定同上(1)。
(3). 对于不畏阻绕,坚持制度执行,并因此为企业杜绝了风险和创造了价值,表现突出的员工,予以通报表扬,同时经相关部门动议,属地区公司管理的员工,由地区总经理召集,组织区域管理委员会确定奖励方案,奖金在地区的总经理奖励基金中提取并列支;属集团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