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七章个人所得税筹划(更
(一)居民纳税人的判断标准及纳税义务
根据我国税法,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应履行无限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向我国申报纳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七章个人所得税筹划(更
(一)居民纳税人的判断标准及纳税义务
根据我国税法,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应履行无限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向我国申报纳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习惯性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不是指实际居住地或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断标准及纳税义务
根据我国税法,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应履行有限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我国申报纳税。
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远轻于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因此个人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可将居民纳税人身份变成非居民纳税人身份,从而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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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汤姆和凯勒均受雇于美国某投资公司,2011年10月8日因工作需要,二人被公司总部派往中国境内的投资公司分支机构工作。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于汤姆在美国的一大型工程需亲自主持,年内多次离境超过90天,并在本国呆了很长一段时间,尽管如此,汤姆还是在工程不忙的时候到华工作,但他2012年在华逗留时间总共只有65天。凯勒在2012年曾三次临时离境,每次均未超过30天,共计79天。2012年度内,汤姆从美国公司取得报酬2万美元,从中国公司取得人民币报酬15万元;凯勒从美国公司取得报酬2万美元,从中国公司取得人民币报酬10万元。试计算比较汤姆和凯勒各应纳个人所得税(假设1美元=,工资薪金按月平均发放),并给出纳税筹划建议.
法律依据
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征的办法。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税率、速算扣除数见表7-1)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思考题:
汤姆、杰克、史密斯三位先生均为美国公民,且共同就职于美国某公司。因工作原因,汤姆和杰克于2010年12月10日被美国总公司派往中国的分公司工作。紧接着,20l1年2月5日,史密斯也被派往中国工作。2011年度,因工作需要,三人均回国述职一段时间。汤姆于2011年6月至7月回国2个月,杰克和史密斯于2011年8月回国27天。2011年12月31日,发放年终工资、薪金。汤姆取得中国分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20万元,美国总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2万美元;杰克和史密斯均取得中国分公司支付的22万元和美国总公司支付的2万美元。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选择筹划
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其最大亮点就是首次明确了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人公司)。
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在所得税上的差异,主要缘于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个人股东从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税后利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者就其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中取得的利润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表7-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税率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2
3
4
5
不超过15000元的
超过15000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30000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60000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5
10
20
30
35
0
750
3750
9750
14750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一般人认为,前者要缴纳两道税,税负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