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务员的适用范围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条“,本法所称公务
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
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
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部门或者机
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
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
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的内设
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
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参照本条例执
行。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选拔任用
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参照本条例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列入公务员范围的工作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
列条件:(一)依法履行公职;(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三)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下列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
员列入公务员范围: 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各级行政机关; )中国人民
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各级审判机关; 各级检
察机关; 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的范围包括中国共产
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和民主党派这“七大机关”的工作人员。对我国公务员范围做出
的这一界定,充分体现了我国现行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我国宪
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全国的领导地位,明确规定了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明确规定了中国人民政
治协商会议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具有重
要作用,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因此,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
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同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一样,
都是我国政治制度中不可缺少的主题,其工作人员也都履行国家
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
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作由参照管理改为公务员管理,这是中国
特色公务员制度的一大特点。
《公务员法》关于范围的规定,与《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
范围由一类机关工作人员扩大为七类机关工作人员。
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公务员权利的内容有哪些?
所谓公务员的权利,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
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可以做出某种行为,要求
他人做出某种行为或抑制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其含义是:
第一,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权利,是为了使公务员更有效地行
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而且,公务员行使这种权利,必须
是在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之中。这是法律规定公
务员权利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第二,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就
是公务员本人可以做出一定的行为,可以要求他人做出一定的行
为或抑制一定的行为。第三,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是由国家
法律规定或认可的,而且公务员权利的行使,是由国家法律加以
保障的。第四,对公务员来说,大部分权利是可选择性权利,公
务员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有些权利是公务员在行使国家权
力、执行国家公务时必须具有的,不行使这种权利,就不能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而且,有些权利本身同时也是义务,公务员更应
该认真履行,不得放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条的规定,公务员
的权利有八项:即“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
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
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
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
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
规定的其他权利。”上述规定是公务员权利的主要内容。
对于法官和检察官来说,还有其因职位而享有的权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条规定,法官享有下列权利:(
履行法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依法审判案件不
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
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获得劳动报
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
护; )参加培训; )提出申诉和控告; 辞职。检察官法
关于检察官的权利规定与法官的规定内容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公务员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具体是什么?公务
员参加培训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