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修订宣贯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OO九年七月
一、修订的必要性(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国家或地方政府环境法规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污染源管理的重要依据。
上海市于1997年制定颁布了DB31/199-19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以下简称现行沪标),并于1998年起实施。现行沪标根据本市环境状况和管理需要,规定了特殊保护水域控制要求、比国标多11项污染物项目、CODCr等部分污染物项目限值严于国标,是上海市最主要的污水排放标准。该标准实施近11年来,对上海市的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修订的必要性(2)
1、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及各行业标准衔接问题
上海实施的污水排放标准体系与国家标准体系不匹配;
现行沪标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存在交叉使用;
标准值与国家新颁标准的宽严问题。
2、与国家地表水质量标准不衔接,受纳水域分类和标准分级过于繁复,某些标准限值不尽合理
3、部分检测方法标准已落后,限制或不能满足污染源的监测要求
4、无法满足近年来国家对水污染物排放管理的新要求
现场即时采样、监测达标的要求;
太湖流域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有毒污染物的排放要求。
二、修订原则与要求(1)
修订标准与国家排放标准体系的衔接,与地表水质量标准的衔接,与国家有关政策的匹配;
标准的持续性和连贯性:保持现行沪标的基本框架,对有关不适应现状的内容、条款、污染物项目、检测方法标准、排放限值进行修订/增订;
标准的管理可操作性与技术可行性:有效实施,促进环境管理,改善水环境质量,并起到引导工业行业结构调整和废水处理技术改进的作用;
二、修订原则与要求(2)
标准的各项定义严谨明确清晰,标准分级、标准执行分期、污染物控制项目设置、限值和分级较为科学、合理;
修订标准初始达标率可达80%以上;
符合国家关于制订地方排放标准的规范要求;
修订标准编制体例、格式符合有关标准化的要求。
三、标准修订要点
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
调整了标准分级,删去了第二类污染物的第三级排放标准;
取消了污染源时间段分级标准,本标准适用范围内所有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执行同一标准;
取消了2个污染物项目,合并了3个污染物项目为1个项目,增设了18个污染物项目;
调整了部分污染物项目的排放限值;
更新了部分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
四、修订的重点
1. 修订标准的适用范围
2. 受纳水域的分类与标准分级
3. 污染物控制指标分类与设置
4. 排放限值调整和新增项目定值
5. 部分污染物分析方法的更新
修订标准体系框图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总排口同时监控
是
是
是
是
排污单位
执行相应标准。医疗机构纳管废水执行行业预处理标准及纳管标准
是否位于特殊保护水域之外且在本标准国家或地方行业标准范围内?
直排执行行业标准特别限值,纳管执行行业预处理标准和有关标准
纳管废水
是否位于特殊保护水域之外且纳管?
执行DB31/199
第一类污染物
第二类污染物
企业总排口监控
A级
B级
二级
一级
特别保护水域
是否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医疗机构或纳管二类污染物?
是否是执行特别限值区域的行业企业?
直排执行国家或地方行业标准,纳管执行行业预处理标准和纳管标准
否
否
否
否
纳管标准
其他污染物
一类污染物或有毒污染物
谢谢!
1. 标准的适用范围(1)
是
是
是
是
排污单位
执行相应标准。医疗机构纳管废水执行行业预处理标准
是否位于特殊保护水域之外且在国家或地方行业标准范围内?
直排执行行业标准特别限值,纳管执行行业预处理标准和纳管标准
纳管废水
是否位于特殊保护水域之外且纳管?
执行DB31/199
是否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医疗机构或纳管二类污染物?
是否是执行特别限值区域的行业企业?
直排执行国家或地方行业标准,纳管执行行业预处理标准和纳管标准
否
否
否
否
纳管标准
其他污染物
一类污染物或有毒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