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义乌市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诚信行为动态
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制度建设,客观公正评价企业市场经营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实施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义乌市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诚信行为动态
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制度建设,客观公正评价企业市场经营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实施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的联动管理,保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评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考评与记录
第六条考评主要由企业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两方面组成(见附件),基本分为100分,同时,企业创优达标等诚信行为可适当加分,并直接计入总分。企业管理部分和加分由市建设局职能科室按年度进行抽查记分,其中,企业管理部分总分为100分,;施工现场考评以季度为周期(上季度末月的26日至本季度末月的25日)记分,年度总分按全年四个季度的平均值确定,总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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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考评由市质(安)监站具体负责实施,市建设局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第七条施工现场考评计分分值每季度统计一次,下季度分值重新计算。每季度监督与管理
第十条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信用结果作为选择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招投标管理、市场准入、资质资格、动态监督检查、创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根据年度考评结果,按照信用等级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
(一)年度考评为AAA类的企业,加强服务,优先扶持企业发展,在工程招投标时适当优先,以企业自主管理为主,减少日常检查频率,在企业评优评先时优先推荐。
(二)年度考评为AA类的企业,实行常规监管,加强指导与政策引导。
(三)年度考核为B类的企业,本地企业一年内不予受理其企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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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升级和增项申请,暂停承接本市工程业务3个月;外地进义企业暂停承接本市工程业务两年,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检查频率。
(四)对于连续两个年度被评为A类的无业绩企业,本地企业重新审核其资质就位情况,外地企业劝退本市建筑市场。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考评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考评对象的不良行为在义乌市建设规划网上予以公示,并在《义乌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手册》进行登记,公示期内暂停承接本市工程业务:
(一)项目经理(建造师):其所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现场考评得分在60
分以下的,公示1年;
(二)总监:其所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项目现场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的(同时存在多个项目的按最低分值计),公示1年;
(三)施工(监理)企业:季度考评总分在60分以下的,本地企业公示3个月,外地进义企业公示1年。
第十三条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总监在公示期内,得分再次达到第十二条规定的,其公示时间分别计算累计执行。公示期满后,项目经理(建造师)、总监应重新接受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撤销公示;企业向市建设局提出撤销公示申请,重新复查合格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