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食品生产许可证补领申请书》(示范文本)
食品生产许可证补领申请书
(示范文本)
产品名称: 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纯净水)]
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上的产品名称填写
企业名称: 北京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电话: 12345678 手机**********
联系人: 李某某
补领内容:正本√副本(含插页)□
申请日期: 2009 年 2 月 19 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制
企业承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企业承诺如下:
1、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承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3、已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了申办行政许可的各项准备工作,可以随时接受评审、审查或检验检测。
4、获得许可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保证持续满足许可条件。
5. 对申证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已充分理解。
6. 本企业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已做好充分准备,随时可接受生产条件实地核查和产品抽样发证检验,若无正当理由拒绝生产条件实地核查和产品抽样发证检验,愿承担一切后果。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与营业执照一致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一、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8号
生产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8号
邮政编码
100088
电话
**********
传真
12345678
联系人
李立
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QS XXXX XXXX XXXX
原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2010年1月1日
获证产品名称
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纯净水)]
补领原因
遗失
遗失或毁损时间
2009年2月3日
刊登报纸名称
中国质量报
声明刊登时间
2009年2月14日
二、提交的文件资料目录
序号
文件资料名称
页数
1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2
遗失声明
2
3
原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意见
经手人(签字) 年月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