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徽省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
二零一四年七月
目录
1普查范围 1
2普查对象和内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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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查方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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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遥感监测调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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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害调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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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品、花卉有害生物调查 11
(花圃)有害生物调查 11
4标本采集和影像拍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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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内业整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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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普查材料报送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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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普查预期成果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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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对象名单 27
附件2 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成灾标准 LY/T 1681—2006 41
附件3 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程度统计方法 44
附件4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林造发[2012]26号) 47
附件5 林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指标体系 49
安徽省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14]36号)精神,查清全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分布、危害、寄主植物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时更新省级和地方层次的林业有害生物数据库,开展重要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为科学制定防治规划、有效开展预防和治理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的信息。按照《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要求,制订本方案。
1普查范围
全省范围内森林和湿地,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名木古树和四旁绿化树木以及花卉、苗木、种实、果品、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等。
重点调查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区、森林公园、花卉苗木基地以及历年来林业有害生物高发、频发、成灾地区。
2普查对象和内容
可对林木、种苗等林业植物及其产品造成危害的所有病原微生物、有害昆虫、有害植物及鼠、兔、螨类等。普查对象包括:
(1)在本地区已造成危害但尚未记录的林业有害生物。
(2)国家现阶段重点关注的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以及林业鼠(兔)害、有害植物
。
(3)国家林业局2013年第4号公告公布的《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全国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名单》,以及国家林业局2014年第6号公告新增列的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2003年以来全录的506种林业有害生物种类(见附件1);2003年以来从国(境)外或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新纪录种类。
(4)国家林业局公布的25种林业有害植物,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9种外来有害植物入侵种,以及在本区域可造成危害或潜在危害的植物。
每种普查对象包括以下内容:
(1)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包括亚种和株系)
规范的中文名称和拉丁学名参见附件1,其中,病原微生物和有害昆虫的中文名称和拉丁学名分别参照《林业资源分类与代码林木病害》(GB/T 15161—1994)和《森林植物害虫分类与代码》(GB/T 15775—2011)。
(2)寄主植物
指有害生物危害的植物种类(含转主寄主)。规范的中文名称和拉丁学名参照《中国植物分类与代码》(GB/T 14467—1993)。寄主植物种类多于20种的,按照不同科、属,至少列出主要的20种。
(3)危害部位
指寄主植物的干部、枝梢部、叶部、根部、种实等。
(4)分布范围和发生范围
分布范围指某种林业有害生物的分布区域。发生范围指某种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危害区域。对于14种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以及2003年以来发现的从国(境)外或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分布范围和发生范围均以乡镇级行政区为单位。
(5)发生面积和成灾面积
发生面积指林业有害生物达到轻度及以上统计标准的面积。其中,发生程度分“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