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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提供使用许可协议.doc

上传人:260933426 2017/8/12 文件大小:6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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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提供使用许可协议.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提供使用许可协议
本协议赋予使用方依据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享有本协议所明确规定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使用权。提供方保证,提供方是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法定授权提供者,并被授权具体行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版权及相关权利。本协议为不可转让和非独占的。本许可协议由许可协议文本和附表组成。
1、使用方的责任和义务
(1)必须根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密级,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2)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仅限于在本单位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展览”的范围内使用,不得扩展到所属系统和上级、下级或者同级其他单位,任务结束后应及时销毁数据。
(3)在使用本数据所形成的成果的显著位置,注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版权的所有者。
(4)使用方主体资格发生变化时,应向提供方重新提出使用申请,并需重新签订使用许可协议。
(5)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开发生产的产品,未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其秘密等级不得低于所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秘密等级。
2、提供方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方应及时向使用方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同时提供相应数据说明。
(2)提供方不承担因数据本身的瑕疵而对使用方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的任何责任。
3、违约条款
(1)提供方违反附表中关于提供数据的内容、时间等的约定,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
(2)使用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除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外,提供方将终止其使用权,并收回其所提供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相关资料。
4、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两份。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将协商解决。
提供方: 国家测绘局陕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使用方: 国家测绘局卫星测绘应用中心
提供方盖章: 使用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334号地址:
邮编:710054 邮编:
电话:029-87604220 电话:
协议签订地点:国家测绘局陕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附表:
提供方
国家测绘局陕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使用方
国家测绘局卫星测绘应用中心
许可使用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数据名称
密级
地理范围
数据格式
影像及DEM
内部
详见附录
til(卫星中心三维软件格式切片)
数据内容
详见附页
版权所有
国家测绘局陕西基础地理信息中
特别许可
数据载体
1、光盘; 2、磁带; 3、其他
使用用途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展览使用
其他事项
提交数据的时间

地点
西安
费用
免费
总金额
使用方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备注:
1、影像目录清单:

全省范围内30米影像;;--1米高分辨率卫星影像

全省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