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平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震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局抗震救灾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的能力,保证我局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防止与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平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遥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我局地震应急预案。
我县境内发生破坏性地震、发布临震预报或接上级通知后,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地震应急措施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有关单位和股室要迅速组织人员了解我局所属房屋建筑、住宅小区等受损情况,及时报告局办公室和主管局领导,并按照我局地震应急预案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二)、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立即开展行动,按照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选派执法工作人员赶赴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三)、局机关各股室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抗震救灾工作。
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刘锦鹏(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 陈仰明(县执法局副局长)
邓小强(县执法局副局长)
邓建星(县监察大队副队长)
成员:机关各股室、各中队主要负责同志(具体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执法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全局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
(2)向县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3)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统一把握震情、灾情宣传报道口径。
(4)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指令畅通。
(三)、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1、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保持与县政府或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系,及时了解指令或信息,保证局领导及时参加县政府或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会议;
(2)负责安排县执法局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3)根据局领导指示,协调局、队各股室和大队各中队的应急工作,组织对地震灾区进行人力、物力支援;
(4)审查执法本单位有关震情、灾情的信息报送稿件,编发本单位抗震防灾、救灾情况简报;
(5)负责地震应急状态下县执法局机关的机要保密和保卫工作。
2、抢修救灾组:由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和五中队负责。
负责灾区抢险救灾,组织灾区自救和互救,控制灾害扩大。
3、后勤保障组:由局、队财务室和菜市场中队负责。
负责抗震救灾所需各项物资的保障和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抗震救灾有关物资保障方案;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4、次生灾害防御组:由督察中队、巡查中队负责。
负责对因地震可能引起的次生灾害,如火灾、水灾、爆炸、毒品(气)泄露、
三、局地震应急预案启动
出现下列情况时,局地震应急预案启动:
(一)本县行政区域内有严重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或邻近地区有影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