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原”选区关系考辨.docx

格式:docx   大小:22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原”选区关系考辨.docx

上传人:夏天教育 2022/10/8 文件大小:2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原”选区关系考辨.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该【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原”选区关系考辨 】是由【夏天教育】上传分享,文档一共【8】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原”选区关系考辨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精选文档
精选文档
1
精选文档
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原”选区关系考辨
将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的选举单位、选区称为“原”选举单位、“原”选区,不利于增强者大代表履职责任感。若使用“原”选举单位、“原”选区选民,明显在心理上让人大代表与选举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选民有间隔感。一个“原”字,生生疏别了两者的关系,不利于增强者大代表“受拜托人”角色也许说“代表”的角色。
从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这几部法律规定看,在涉及人大代表与选举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的关系时,使
用的都是“原选举单位”“原选区”“原选区选民”等用语。
如地方组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大代表“应该与原选区选
民也许原选举单位和人民民众保持亲近联系,听取和反响他们的建讲和要求”。选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县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免去要求。代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代表应该“回答原选区选民也许原选
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咨询,接受督查”[1]。我们以为,将任期内正在执行职责的人大代表与选举产生他的选
举单位、选区界定为“原”选举单位、“原”选区、“原”选区选民,这一用法值得商议。
“原”[2],从字源上讲,金文大篆体形状像水从石涌出,
所以《说文解字》释意:水泉本也。字形采纳“泉”作边旁,
像泉水从石崖下贱出。引申为“最先的”“推本溯源”之意。《古汉语字典》则说,原指水源。引申为根源、根源。
事物之所由起,追想事物之由来。《新华字典》解说为:会
意字。小篆字形像泉水从山崖里涌出来。从厂(hǎn),像山崖石穴形。从泉。本意:水源,源泉。有发源、根本、根由等含义。
从实质用法上讲,“原”有与此刻、此后相对也许情况已发生变化的含义。一是假如有单位和职务,若在单位前加“原”字,则表示此刻该单位已不存在。“原”与表示单位名称的词语发生直接关系,表示这一单位名称是本来的,此刻已不存在了[3]。“新闻媒体在表示已去的人,或已去的职
务,或已去的机构时,常常使用‘原’‘前’字”[4]。比方“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某某逝世”表示中共中央顾问
委员会这一机构已不存在。二是任职务前加“原”字,表示
该人已不再担当该职务了。“原”与表示人物职务的短语发
生直接关系,表示这一职务是句中人物本来所担当的职务,
此刻已不担当这一职务了[5]。比方:“河南省新安县原副检
察长李某某”表示李某某此刻已不担当副检察长职务。三是
从现行法律看,在单位前加“原”字,亦是表示该人已不在
该单位了。如2015年8月29日订正经过的《促使科技成就
转变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关人员不得违反协议商定,泄
精选文档
精选文档
2
精选文档
露本单位的技术神秘和从事与原单位同样的科技成就转变
活动。
综上,“原”有表示根源、本来的意思,在使用“原”
加单位也许职务时,表示此刻的句中人物与该单位、该职务
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也许不在原单位,也许不再担当该
职务了。“原”表示了一种变化,与正在进行、正在发生的
状况相对。那么,人大代表正式当选,并执行职责后,与选
举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的关系发生变化了吗?也许说他
们的关系已经成为过去了吗?我们的回答是:没有。原由如
下:
第一,人大代表在当选从前,从代表职务角度上讲,他与选举单位、选区是没有法律关系的。换句话说,两者之间也就不存在“单位”“职务”之说。
第二,人大代表当选后,与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建立了法律上的“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即他代表该选举单位、选区选民心志和利益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参加执行国家权利。有人以为,代表当选此后,就离开了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就成了“原”选举单位、“原”选区。从上边分析“原”字的字源与实质用法可知,“原”表示最先、根源、本来之意,有原初情况与此刻状况相对而言的意义,并重申此刻已经不存在,也许关系发生了变化等之意。明显,就人大代表
精选文档
精选文档
3
精选文档
与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关系而言,两者关系已经不存在,也许说选举单位、选区已经不存在了,对这一看法的否定,
大家应无异议[6]。但对于能否“关系发生了变化”存在分歧,我们以为两者依旧没有改变。第一,人大代表当选,代表才
正式与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建立法律上的拜托关系,即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这近似于民法上的受拜托与拜托的关系,只但是前者是公法意义上的,后者是私法意义上的。其次,这类拜托关系向来存在于该人大代表履职的整个时期。换句话说,代表正式当选并履职时,代表与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之间关系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代表依旧依照选举单位、选区受权而进行履职行为,只但是与民事合同上的受权有所区其余是,代表所接受的受权内容,大部分不是由选举单位、选区与人大代表两方之间商定,而是由国家法律直接予以规定(与格式合同近似)。在民事合同拜托受权中,我
们不可以在合同执行时期将拜托人称为“原拜托人”,除非该合同已经执行达成。近似的,人大代表在履职时期也不可以将
选举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称为“原选举单位”“原选区”,将选举产生他的选区选民称为“原选区选民”,除非他已经履职达成,也许被依法免去。再次,选举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与人大代表关系没有发生变化还表此刻,选举产生他的
选举单位、选区选民依旧在督查人大代表履职,要求人大代表反响选举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选民的建讲和意志,并
精选文档
精选文档
4
精选文档
且随时可以免去撤掉人大代表。需要指出的是,选举单位、选区选民免去人大代表,不以代表不称职也许有***渎职行为为条件。从法理上说,只要该人大代表不被原选举单位、原选区选民相信,就可以免去他。这十分清楚地表示两者关
系是“正在进行时”,而不是“过去时”。最后,将选举产生
人大代表的选举单位、选区称为“原”选举单位、“原”选区,不利于增强者大代表履职责任感。若使用“原”选举单
位、“原”选区选民,明显在心理上让人大代表与选举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选民有间隔感。一个“原”字,生生疏别了两者的关系,不利于增强者大代表“受拜托人”角色也许说“代表”的角色。
那么,应如何科学表述人大代表与选举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选区选民的关系呢?我们以为,应表述为人大代
表与“其”选举单位、选区、选区选民。第一,达到法律要求的简洁性。假如在法律条则中使用“选举产生他
的”这几个字,明显太负担。用一个“其”字,即其选举单位、其选区、其选区选民,则简洁而明确。
第二,“其”可以正确表达两者关系。对于“其”字,作为指示代词一般以为是文语言法成分,但这类文语言法成分在现代书面汉语中依旧获取大批使用,是现代汉语书面语中常用的回指语[7]。“其”用在名词、名词性词组从前,表领属关系。在此种意义上,“其”=“先行语”,也许“先行
精选文档
精选文档
5
精选文档
语+的”。在理解句子时,将“其”置换成“先行语”“先行语+的”的形式即可正确理解句子。在用为指示代词时,与“他”“他的”不一样的是,“其”除了可以回指名词或名词性短语外,还可以回指动词或动词性短语。如,“他没法诉说,只要他一张口诉苦,其对象必然就是段莉娜。”(池莉《来来常常》)。“其”还有另一个不一样于“他”的回指功能,它可
以回指一个或多个小句,特别常有的是回指整个事件或看法。此时,“其”回指的小句可以是充当句子成分的主谓短
语,也可以是一个或多个独立的小句[8]。从上述分析可知,“其选举单位、其选区、其选区选民”可以表述为“他的选
举单位、他的选区、他的选区选民”,重申人大代表的所属性;也可以理解为选举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重申选举单位、选区的主导性。
第三,“其”在我国现行法律文件中,亦有作为指示代词的用法。如代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代表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
享受所在单位的薪资和其余待遇。”第四十九条规定,“代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其代表资格停止。”选举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代表职务被免去的,“其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相应撤掉,由主席团予以通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则更是常有于法律文件之中,
精选文档
精选文档
6
精选文档
这句话中的“其”字,与“其选举单位、其选区、其选区选
民”中的“其”字用法极其近似,均可以解说为“他的”“他选举产生的”也许“选举产生他的”。
第四,“其”重申了人大代表的归属感,有益于增强者大代表的责任感。“其选举单位、其选区、其选区选民”中的“其”字,鲜亮地表示,人大代表是依靠于、归属于选举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的,他不可以离开选举单位、选区而独立存在。尽管人大代表执行职责有相对的独立性,但是他代表职务的获得,依靠于他的选举单位、选区的受权;代表职务的执行,依靠于他的选举单位、选区的相信。一旦这类相信消逝,他的选举单位、选区随时可以依法免去。正是这一点,促使代表踊跃执行职责,以不辜负人民的相信。
说明:
近似规定的,地方组织法有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选举法有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代表法有
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等。
“原”字含义很多,此处仅选采与本文有关的含义。其余含义请参照有关字典、字典。
[3][5]王铎:《“原(前)”字短语所造成的歧义句及其规
范问题》,载《固原师专学报(社科版)》1986年第2期,
周领顺:《“原”“前”地点观察》,载《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
精选文档
精选文档
7
精选文档
有人以为代表当选后,作为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
自然还存在,但直接选举中的选区实质上不存在了。我们认
为,选区依旧存在。判断选区能否存在,是看它的基本功能、
作用,而不是看它能否有详尽的组织机构。比方,乡镇人大
在休会时期不可以说它不存在。选区作为一个选举的最基本单
位,它的基本功能是存在的,在选举时期主要任务是选举人
大代表,选举结束后主要任务是督查人大代表、免去人大代
表。
[7]Crystal对回指所下的定义是,回指是“语法描述顶用
来指一个语言单位从先前某个已表达的单位或意义(先行语)
得出自己释义的过程或结果”。屈承熹以为这个术语平常用
来指照顾前文说起内容的一种手段。转引自张月芬:《“其”
的回指功能及原则》,载2010年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8]上述看法,均引自张月芬:《“其”的回指功能及原则》,载2010年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培训中心)
精选文档
精选文档
8
精选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