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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5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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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5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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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500字
许三观卖血记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故事诉说着那个年头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旧挣扎着坚持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
本书的背景正是出于探究阶段的新中国,本书的主子公许三观,与其称其为“不幸者”,倒不如将他看作一个处于不幸的时代的不幸的社会的缩影。
谈起卖血,在当时,卖掉“两碗”也就是四百毫升的血后既可以得到三十五元钱,这在当时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举个例子吧:许三观要去探望一位老相好,便去买了十余斤杂粮和五斤肉骨头,花了仅仅五块钱不到。但这笔横财不是人人可得的,必需要身体硬朗才行,因为卖血,用书中粗土的话来讲,就是“卖祖宗”,是“卖命”。很多人都是因为卖血,身体“败掉”了。
本书就是以卖血为引,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底层人民的苦难,以及一个男人作为丈夫,父亲的担当。
许三观,丝厂工人,为人略显狭隘,自私,还还带着小肚鸡肠。面临困难时,靠着卖血跌跌撞撞前行,但本质并不坏。虽然将其“恶”的一面完全归咎于时代背景未免有些太断章取义了,但有时善恶真的只是在一念之间罢了。
许三观始终对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而耿耿于怀,三个儿子中,数一乐最爱戴他,可在三个儿子中重量最轻的也是一乐,严峻的偏心又时甚至到了残忍的程度。一次许三观带着老婆和儿子去吃顿好的,却唯独留下一乐一人在家中啃红薯充饥。一乐越想越委屈,便离家出走,最终在一天夜里被许三观找回,许三观将他扛在肩膀上带回家,一边走路一边骂一乐,其言语实在是我见过用来骂小孩最难听的话语。一乐始终静默的听着,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刺眼的红灿灿的标记:成功饭店。这段情节给我烙下来了极深的印象,它使整个许三观的形象丰满了起来,也告知了我,人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或许是上天刻意刁难许三观,最难闯的一关也是一乐带来的。许一乐冬日重病,非上海市的大医院不行救,这给了本就贫困的许家一记重锤。许三观做出了一个疯狂的觉定,总他所在的小城,边赶路,边卖血,一路卖到上海。他倒了,被救,他接着,终于是在鬼门关口拉回了一乐,落得个圆满的结局,当然中间也少不了他人的救助,都是平民阶层。
这是二十世纪末的上海,隆隆的寒流在大气层上方滚动,地面上确正冒着丝丝的热气。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
鉴于语文老师的举荐,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真实而又平淡的小说,刚起先读,,但读到后边部分,越来越感动了。
许三观的一生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别人而卖血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出于新奇、为了证明自己有个好身体,后来用这些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其次次是他的大儿子一乐(其实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砸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他赔医药费;第三次因为与林芬芬发生关系,出于内疚而补偿给林芬芬;之后为了家人能吃上面条,为了一乐、二乐在乡下过得好一点,为了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为了得肝炎的一乐,接二连三地卖血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他已经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这让他多么苦痛。
许三观是个小人物,却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用自己的血汗撑起了这头家。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帮别人白养了一乐九年,但为了挽救这个家庭,他宁可被别人在背后说是“乌龟”。何小勇发生车祸的时候,许三观还不计前嫌,让一乐在何小勇家屋顶上叫魂。在大革命时候,他的妻子许玉兰被,每天到街上站,许三观不顾及面子给妻子送饭。用“宏大”一词形容许三观并没有夸大,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恒久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他为了家庭,敢用自己生命来做赌注。
在许三观和一乐身上,我看到了父爱,看到了超越血缘关系的亲情。有一次,许三观带家人去吃面条,只给了一乐五毛钱买红薯吃。许三观对一乐说:“假如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爱的就是你。”多么让人心酸,那时候我认为许三观太不近人情了。可是,当我看到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满街找一乐的情景,又不禁潸然泪下。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自血缘关系,而在于彼此熟识****惯。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已经是50岁了,为了筹够医药费,他连续卖了六次血。这是他人生中时间最长的一次卖血,走一站卖一次血,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读到这里,我心里揪着揪着,很担忧许三观会死掉,最终他还是活了下来。我不能想象,许三观所承受的压力有多大,他有多坚毅。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是个如草芥一样的一般人,但他的生存观却不平凡!我们做人也应当像许三观一样,学会生活,做个平常而不平凡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
最终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须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全部的心情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静静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气,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气。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绽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实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绽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头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起先是不喜爱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美丽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始终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始终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始终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再后来,轰轰烈烈的来了,许玉兰被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当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再后来,是故事的最终,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柔地跳动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突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奇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示意。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削减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遗忘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许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始终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须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全部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须要的,依旧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毅,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后感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4
我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有点哀痛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比如《兄弟》。但结局让我暖和,这是一个大团聚的结局,大多数的一般人希望自己有也都多数会有的结局。
一起先,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头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日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须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信任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殊,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头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干脆,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产全拉走了,许三观用其次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产。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宽恕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推断一乐原委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探望摔断了腿的林芳香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当补偿林芳香,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芳香。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愿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无望哭泣。许三观最终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焦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忙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款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峻,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邻居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打算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剧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许多中国人一样慢慢好转。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新换的血头告知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终点,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许三观的生命是卑微的,但他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想好好地活着,并且一心要家里人也好好地活着,从这点意义上说,他同样是顶天立地的,尽到了作为男人的责任。
文章的主色调还是主动的,通过人物的命运变更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以及在生活的重负下人物的抗争,除了忍耐除了适应,人物还是表现出了剧烈的求生欲望,所以,用个大的框框来说,我认为,全文充分表达了主子公的自强不息。
看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沉重,但哀痛中带笑,因为语言还是不乏幽默感的,这使得故事透着点轻喜剧的意味。
许三观多次卖血,且有时血头违规操作,但幸运的是他始终健康无事,没有染上艾滋病之类的,真是万幸,让人觉得生活还是公允美妙的。
还有一点挺有意思,从许三观娶妻之前到一乐生病,前后有二十年了吧,卖一次血(400毫升)的价钱始终是35元,这可不行以说明,中国在那二十年里,经济没有一点儿发展。除此之外,我还由衷地感叹,看来安排经济也不是一无所取啊,至少物价稳定,呵呵,开个玩笑,题外话。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好像简洁,但是又如此的冲突,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或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非常困难,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究竟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子,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选择每一颗菜,有备无患平日攒米,以备时常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或许她的缺憾就是她常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究竟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或许当时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隐私,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愿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或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