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 1
中运动队组织管理机构(运动委员会)示意图
学校校长(主管校领导)
学工部教务处队员所在学院体艺部
高水平运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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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中运动员招生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提高我校体育代表队的水平,带动和普及群众性的体育运动,根据教育部办公
厅文件有关精神,为保证招生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小组),由主管校
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分别由教务处、体育与艺术教学部等有关人员组成。
二、“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查认定:
1、体育与艺术教学部提供的下学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
2、审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并向社会公布。
2、体育与艺术教学部提供的预选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及有关证书、资料。
3、最后提交拟录取名单与协议。
三、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应于每年 10 月前向招生工作小组提供下学年度我校高水平
运动员招生计划及拟录取的各项目专项成绩的最低标准。
四、体育与艺术教学部根据招生计划,负责组织人员深入全国重点省、市、区广泛
物色生源,并向招生工作小组提出来我校进行测试的各运动项目的候选运动员名单和摸
底情况报告,认真做好选拔准备工作。
五、凡拟报考我校各运动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体育测
试。依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体育测试时间一般定在第 2 年度的 1 月中旬或 3 月中下旬前
后进行。加试后,学校招办与体育艺术教学部一起按测试结果及时上网并向社会公示。
同时,向招生工作小组汇报,招生工作小组研究认定高水平运动员的照顾等级及录取的
专业范围。
六、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工作由招生办协同体育与艺术教学部按照国家政策和规
定,通过网络进行录取。
七、在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工作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并取消高水平运动员的入学资格。
八、凡被录取的各项目体育高水平运动员,在入学后至第二年五月期间,应接受体
育教学部的复查。凡与入学前体育加试基本相符者方能取得学籍并享受学校对体优生的
一切优惠待遇。否则按试读生处理。
九、凡经体育教学部复查,取得学籍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按照入学前签订的协议,
履行相关的义务。
十、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
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国农业大学体育与艺术教学部
200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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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中运动员体育测试管理工作办法
(试行)
根据运动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
加强对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前组织工作
(1)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纪检委、校招办、学生工作部、财务处、保卫
处及体育与艺术教学部领导组成。在北京市教委的监督指导下,开展测试工作。测试领
导小组任命评审委员会并负责测试的具体组织实施。
(2)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各项目组长及外请专家为委员。下设:橄
榄球、田径项目评审组。
(3)考点设指挥部、考评组、秘书组、报到处、检录处分别负责测试的有关工作。
(4)按测试项目,根据考生人数由评委聘请裁判员。裁判员的条件:工作认真负责,
作风正派,熟悉业务,与考生无直系亲属关系。裁判员的分工,由评审组负责,实行岗
位责任制。
评审组组长负责组织裁判员学习有关文件规定,熟悉规则及裁判工作程序和要求,
掌握专项评分标准和方法,特别对技术评定和实践能力的评定要统一认识,统一评分要
求,统一评分尺度,对体育测试中的难点问题要专门进行研究落实。
(1)要有专人负责考场的安排和布置,考场须封闭式,专人维持考场秩序,使非考试
人员远离现场。
(2)所用场地、器材均应符合“体考标准”的要求,各项目所用场地、器材在考前核
准后封存备用。
(3)评委会应于考前检查场地、器材落实情况,保证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试实施
,由评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坚持统一规则、
统一标准原则,建立岗位责任制。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认真负责所担任的工作。
,检查场地设备和安全措施,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
作。
,必须严格执行《中运动员专项体育测试方法与评价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