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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财务治理是整个企业治理的重要组成局部,它在企业稳健理财、促进企业进展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中担负着重要使命。要提高财务治理水平,担负起企业进展中应有的责任,其中,物资治理水平的提升,是重要基石之一,是确保财务数据真实性、牢靠性、有效性和科学性的前提;而完善低值易耗品的治理,是企业的资产治理标准化、制度化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因此,为了提高企业资产治理水平,不断挖掘资产治理的潜力,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依据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状况,制定本低值易耗品治理规定。
其次章低值易耗品的概念、特点及分类
其次条低值易耗品概念:是指单位价值在2023元以下,且使用年限相对较长,缺乏为固定资产的,重复使用且保持原实物形态的能独立发挥作用的物品。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的特点:价值低、品种多、数量大、易损耗、使用年限短,购置报废比拟频繁,流淌性强、风险性大,治理难度大,易产生治理漏洞等。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比拟:
1、一样点:可以重复使用而不转变实物形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需修理,报废时可能有残值。
2、不同点:使用期限短,价值低,财务核算方法不一样。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的财务核算方法:
(一)、五五摊销法:除劳动爱护用品以外的低值易耗品,采纳“五五摊销法”,及:
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计入当期生产本钱或治理费用;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另一半。为了反映在库、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和低值易耗品的摊余价值,财务部应在“低值易耗品”总帐科目下分设“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等二级科目。
(二)一次性摊销法:劳动爱护用品类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性计入本钱或费用。
第六条低值易耗品按用途分类:
(一)、办公用具类:指各种办公家具用具,如保险柜、沙发、办公桌、办公椅、档案柜、工作台等。
(二)、电器用品类:指各种缺乏以固定资产进展核算的电器用品,如验钞机、电暖器、风扇、饮水机、音响设备、电话机、移动硬盘等。
(三)、专用工具类:指电脑修理人员、电工、机械修理等特别工种所使用的专用工具用具。如万用表、手电钻、剥线钳、电流电压测量专用表等。
(四)衡器量器类:指价值低于2023元以下的磅称、电子称类衡器以及测量用的千分尺等。
(五)、化验仪器类:指质检、试验室为做试验、检验所使用的化验仪器。
(六)、包装容器类: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重复使用的周转箱等。
(七)、餐厨具类:宾馆客房使用的配套用品以及餐厅配套厨具、餐具等。
(八)、劳动爱护用品类:指因工作岗位需要而配备的工作服、手套、围裙、帽子、胶鞋等。
(九)、其他类:指除以上类别以外的属于低值易耗品的其他用具如清洁器械、消防器械,季节性使用的工用具(如青贮收购期间)等。
第七条在实际治理中,存在界定不清是否属于低值易耗品的状况的处理方法:
由仓库保管员或核算员准时上报财务部、物资治理部,并结合使用单位或部门,三方共同依据物资的价值、性能和是否可重复使用等方面进展确认。
第八条财务部不按低值易耗品核算的,但从其特性、使用频率等治理所需应按低值易耗品的治理掌握方法进展治理的物资,其治理方法另行规定。
第三章低值易耗品的治理原则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账务核算治理原则:
账账、账卡、账实三相符,做到日清、月结和一季度一盘存。
(一)、财务部的“在库低值易耗品”账必需与仓库保管员的账相符。
(二)、财务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账必需与核算员账、仓库保管员备查簿登记的领用数量保持全都。
(三)、仓库保管员的账、卡、物必需三相符,并做到日清月结。
(四)、核算员台账(登记备查簿)上数量必需与所负责的部门或产业单位在用的低值易耗品实物一样。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治理原则:
采纳规划与核算、掌握与监视和主管与分管的治理原则,多方共同参加,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和相互掌握与监视,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第四章低值易耗品相关治理部门的职责划分
第十条各相关治理部门的详细职责划分:
(一)、物资治理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规划治理、过程掌握以及相关的物资治理制度的修正、完善与拟订。
(二)、仓库保管员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验收、保管与发放。
(三)、核算员负责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台账登记、核算治理与掌握。
(四)、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低值易耗品使用过程的详细治理。
(五)、财务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数量进展核算、掌握与监视,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的修正、完善与拟订。
(六)、选购部门负责按规划对低值易耗品进展选购、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并结合生产厂家或供给商供应低值易耗品的保修期限、估计使用期限等性能指标。
(七)、监察部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治理、过程掌握以及执行状况等方面进展监视、检查。
(八)、审计部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状况和治理过程进展审计与监视。
第十一条集团全部低值易耗品的规划治理职责,必需遵循“事前猜测、事中掌握和事后检查”的根本原则,由物资治理部负责统筹实施。
第十二条物资治理部依据集团各部门各产业单位的各岗位性质、工作需要等方面,结合实际拟订低值易耗品配备种类、配备数量和配备规划,以及结合供给部、产业单位分品种、分工种拟订使用期限标准。仓库保管员、核算员依据规划进展出库、领用审核和过程掌握,不得消失多发、提前领用的现象。
第十三条物资治理部对低值易耗品实施规划治理的流程:
(一)、在本制度下发以前的低值易耗品规划治理实施流程:
1、调查核实:深入基层,结合各部门、各产业单位各工种各岗位的工作性质、要求、配备目的以及配备低值易耗品的用途等进展实地调查核实,形成文字依据写明配备理由并经产业单位负责人签字核实,作为实施规划治理的重要依据。
2、分析总结:由物资治理部依据调查核实的依据进展仔细分析、总结、统计和汇总,在不违反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的根底上,分部门或产业单位、分岗位、分工种、分季节等固定低值易耗品配备规划。
3、拟订落实:拟订配备规划表形成二级制度报分管副总签字后,交总裁办审批下发。
4、执行与掌握:各部门各产业单位必需严格根据配备规划领用低值易耗品;各仓库保管员必需严格根据配备规划进展领用审核,对符合条件或到期限的方可出库并建立备查簿;各核算员必需严格根据配备规划和标准开具低值易耗品领用单,并建立台账进展明细治理。
(二)、新增岗位配备低值易耗品的规划治理实施流程:
1、由于新增工种或岗位需要配备以前没有使用过的低值易耗品的规划治理实施流程:由所在部门或产业单位填制“低值易耗品使用规划申请审批表”,按表中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交物资治理部备案,增加配备规划。
2、在原有工作岗位上新增人员时的规划治理实施流程:由各部门各单位核算员在填制“低值易耗品领用单”时,标注“新员工首次领用”的字样进展说明。
(三)、非在编正式人员若因特别状况需领用低值易耗品的,应由所负责部门或产业单位另行申请,经分管副总签字,物资治理调查核实以及其分管副总并签字后,报总裁特别审批,并附于“领用单”后,作为领用依据。否则,任何人不得领用。
第十四条物资治理部、仓库保管员和核算员必需根据配备规划对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和使用过程进展严格的治理和掌握。
第十五条物资治理部对低值易耗品应定期不定期的对核算员、仓库保管员的账物进展盘存,根据规定程序审核低值易耗品的增加、削减或报废手续,并将盘存和审核状况上报分管副总,发觉问题,准时处理、准时汇报和准时调整。
第十六条供给部门依据物资治理部的选购规划进展低值易耗品选购。
第六章低值易耗品的仓储治理方法
第十七条低值易耗品的入库流程:
(一)、低值易耗品购置的审核掌握:
使用部门报批的新增购置规划,物资治理部依据配备标准、规划,首先结合整个公司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状态,看是否可从其他部门或产业单位闲置中的低值易耗品进展调配,或有无现成的替代品等,经调查落实后,方可确定是否购置。
(二)、仓库保管员对低值易耗品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首先审查是否属于规划购置范围内的物品,不属于范围内的应附有“低值易耗品使用规划申请审批表”;对凭感观不能检验的物品需由专业人员或使用部门检验验收签字确认后,准予办理入库;保管员以及验收检验人员对入库后的低值易耗品的质量负责。
(三)、符合要求的低值易耗品,保管员要准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依据要求填写“低值易耗品新增验收单”一式二联,一联自存,据此登记在库低值易耗品明细账,一联由业务员随发票到财务报账。验收时可以由保管员,或者使用人及专业人员共同验收。
第十八条低值易耗品的出库流程:
(一)、低值易耗品的出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必需遵循集团公司制定的配备标准以及使用期限标准等,并且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除服装等特别物品外);对有特地指定人员治理的低值易耗品,由指定人员按本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并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记账、废品回收治理、报废等相关工作。
(二)、由使用单位核算员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单”一式四联,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使用单位自存一份,物资治理部签字后,物资治理部留存一份,转仓库两份领用低值易耗品,保管员留存一份,依据“领用单”按物资的类别品名登记削减“在库低值易耗品台账”,月底转财务一份。各使用单位、部门核算员依据领用人或领用单位登记“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以备检查。
(三)、各使用单位或部门核算员负责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的建立,其台账要根据领用单位、部门或按专用工具的使用人进展登记治理,低值易耗品的台账要写明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名、生产商或销售商、存放地点以及现状等。物资治理部、核算员要常常深入生产一线,盘点实物,但凡发觉账账或账实不符的状况,要准时查找缘由,准时进展帐务调整。
(四)、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分为两种状况进展处理,一种为新增领用,其次种为“以旧换新”领用。由物资治理部依据配备标准,使用年限标准等规定,来推断和确认各单位新增低值易耗品的状况。属于新增的,只须持“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直接到仓库领取;属于“以旧换新”领取低值易耗品的,既要持新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单,也要持旧低值易耗品以及旧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单,同时到仓库办理领取低值易耗品的手续。
(五)、仓库保管员依据“以旧换新”制度收回的废旧低值易耗品,仓库保管员要建立帮助账登记治理,假如本企业其它地方可以再次利用的,不用再办理入库或领用的正式手续,但必需在保管处填写一般领用单,并由保管员建立备查簿。对的确没有使用价值或连续放置的必要,由仓库保管员或指定治理人员提出申请,经物资治理部、审计部、监察部共同确认后,可以按废旧物资销售或报废处理。
第七章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过程治理方法
第十九条使用部门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过程治理职责:
(一)、根据低值易耗品治理方法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实施治理,使用部门发生变动,报废等状况,要准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资产单位与物资治理部与财务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各单位或部门核算员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治理台账,并将责任落实到详细的使用人,不定期限的进展盘点与抽查,实时监控,做到账实相符。
(三)、“在用低值易耗品”治理责任人为使用部门的第一负责人:对部门的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规划的真实性负责;对部门“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如在任期内发觉低值易耗品的短缺、流失,除集团公司通报批判外,另按公司购进价值的100%进展赔偿,单位或部门第一负责人应负主要责任,其赔偿额由治理团队按公司财产损失赔偿的相关文件规定分降落实。
(四)、在各产业单位或部门的第一负责人及核算员调岗或离任的时候,坚决且必需执行离任离职审计制度,由审计部、物资治理部、财务部、监察部、生产单位相关人员参与共同对低值易耗品进展盘点,确认没有问题后赐予办理调岗或离职手续,否则,财务不予结算工资。
(五)、对集团公司各产业单位或部门配备的低值易耗品,无论是公用或是个人使用中,都要爱惜使用,仔细治理,延长使用寿命,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八章低值易耗品的财务核算与掌握治理方法
其次十条财务依据发票及低值易耗品新增验收单登记“在库低值易耗品”明细账。依据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登记增加“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依据“低值易耗品报废单”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削减。
其次十一条财务对低值易耗品的治理实施掌握和监视职能,负责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展一年一次的年终盘存。帮助并协作物资治理部门、审计部、监察部等相关部门,做好对各产业单位或部门的低值易耗品使用状况过程治理的定期不定期的盘点、审计等工作,发觉治理上的问题,准时查找缘由,修正制度,调整治理措施和方案,依据治理方法,出具处理意见,上报集团公司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