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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日签订《军事情报保护协定》,美日韩军事一体化深度前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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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日签订《军事情报保护协定》,美日韩军事一体化深度前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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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日签订《军事情报保护协定》,美日韩军事一体化深度前推.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韩日签订《军事情报保护协定》,美日韩军事一体化深度前推
2016年11月23日,韩国国防部长官韩民求和日本驻韩国大使长岭安政代表两国政府在韩国国防部办公楼正式签署《军事情报保护协定》,协定在双方完成书面通知程序后随即生效。这份协定为韩日直接交流军事情报奠定了法律基础,是美日韩实质性推进军事一体化的重要标志,给本已紧张的半岛局势增添了新的复杂因素,直接波及东北亚战略全局。
以“机构间协定”的方式迅速生效
《军事情报保护协定》又称《军事秘密保护协定》,是指当事国之间为实现军事秘密共享而签署的协定,是对国家间情报的提供、保护与利用方法进行规定的一种军事条约。协定签署后,任一方政府在未经对方政府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从对方政府处接收的秘密,或从该秘密导出或复印的资料,向第三方国家及其他组织的人员透露或公开等。
据韩媒报道,截至目前,韩国已与32个国家签署了有关军事情报保护的协定或谅解备忘录。1987年韩美签署《军事情报保护协定》,2007年美日签署《军事情报保护协定》,而实际上,韩日早在1989年就开始协商签署类似协定,但因历史问题、岛屿主权和海洋权益纠纷等未果。近年来,美国一直劝说韩日签署相关协定或备忘录。李明博政府时期,韩日曾计划于2012年6月29日签署《军事情报保护协定》,但迫于韩国国内强烈反对,协定在签署当天被紧急叫停。
2014年12月29日,韩美日三国签署了《关于朝鲜核与导弹威胁的情报共享协议》。该协议以韩美、美日间相关军事情报保护协定为根据,规定了三国共享军事情报的方法与程序。情报共享的形式是韩国向美国提供情报,在得到韩国允许后,美国将该情报提供给日本;日本方面情况也是如此――韩日不直接进行情报交流。此外,协定仅限于共享与朝鲜核武器和导弹威胁相关的情报,而且是在三国相互同意的范围内进行。
基于共同威胁判断和美国强力助推,韩日军事关系今年开始升温。2月1?5日,美国战略司令部旗下的集成导弹防御联合机能司令部举行代号为“敏捷的巨人16”兵棋推演。在演练中,韩日组成一个团队,共享有关情报,共同评估威胁形势,并就作战指挥进行紧密沟通,这被视为韩日签署《军事情报保护协定》的前奏。9月10日,日本防卫相稻田朋美与韩国防长韩民求通电话,提出韩日有必要签署《军事情报保护协定》。10月27日,韩国宣布与日本重启《军事情报保护协定》政府间磋商,并在政局陷入混乱之际“快马加鞭”绕过民意,在一个月内迅速走完了相关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韩国将此协定确定为“机构间协定”,这是本国政府机关与外国相同或负责类似业务的政府机关在自身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签署的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协定,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条约”。因此,从程序上讲,这一协定的草案只需经韩国副部长级会议、再经国务会议审议通过,最后由总统批准即可。之后韩国便可与日本正式签署协定。为回避国会审议这一环节,韩国政府常常故意把应在条约水平上签署的合作文件压低到备忘录或协定的水平上。
美国强力推动,韩、日各有所谋
《军事情报保护协定》是韩日战后签署的首个军事合作协定,协定签署过程一波三折。自金正恩上台以来,朝鲜多次核试,并试射远程导弹,威胁“把首尔变成火海”,半岛局势急剧恶化。2016年7月11日,韩军首次提出利用“三轴体系”应对来自朝鲜的核导威胁,第一轴是“杀伤链系统”(集探测、识别、决策、打击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