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登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31号)和威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政府确定,从2010年起在全市开展为期3年的和谐城乡建设行动。为确保和谐城乡建设行动顺利开展,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原则。坚持高点定位、规划引领;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推进;坚持生态优先、集约节约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二)工作目标。到2012 年,城乡基础设施配套明显进步,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
由市政府组织对各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南海新区和埠口港管委会(以下简称各镇办)分别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及责任分工见附件)。每年考核一次,第三年进行总评表彰。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城乡规划、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城乡管理、节能减排、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城镇化水平等。
三、考核方式和步骤
(一)考核方式。包括工作实绩、组织保障和公众满意度三部分。
。实行定量考核。各项考核指标先按现状(考评年度的指标绝对值)和改善情况(考评年度较上一年度增加或减少的指标相对值)分别进行排序打分,再按照现状情况占 40%、改善情况占60%计算总得分。2010 年考核只计算现状情况得分。
。实行定性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政策措施及建设成效等。主要采取材料审核和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主要采取问卷调查方式进行。
(二)考核步骤
。各镇办按要求报送考核材料,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材料进行评分。
。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工作人员赴各镇办进行实地考察。
。根据审核评分和实地考察情况,形成各镇办考核综合得分,并以适当形式公布。
对虚报、瞒报考核材料的,一经查实,该项指标按零分计算,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
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时间长、项目多,涉及经济社会各个方面,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文登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南海新区、埠口港管委及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和谐城市、和谐乡镇、和谐村庄(社区)的考核指标及组织考核等具体工作,工作人员从市直相关部门、单位抽调专业人员组成。
涉及市直责任部门、各镇办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和谐城乡建设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审核(具体负责人的名单、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指挥机构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维护大局,服从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形成高效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