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吉发[2003]13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培养造就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新科技革命要求、适应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队伍,促进吉林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决定实施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人才兴业战略为核心,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为重点,适应我省高新技术发展和支柱产业、优势产业、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建设的需要,通过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加大投入,营造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激励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凝聚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拔尖创新人才队伍,为促进我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高层次骨干人才保证。
二、目标任务
“工程”总体目标任务是:围绕工业省、生态省和科教省建设的目标,根据我省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远景规划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经过5年努力,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有利于高层次创新人才集聚与成长的良好环境,建立起有利于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在我省高新技术、支柱产业核心技术、重大工程技术和重点学科领域里按不同层次培养造就一批富有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第一层次:10名左右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水平、业绩突出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社会科学专家;第二层次:100名左右具有,在各学科、各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的带头人;第三层次:1000名左右在各学科和技术领域成绩显著、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年轻人才。
三、领域、条件和对象
(一)选拔领域:具有战略性意义、代表当代科技前沿的基础研究领域;具有科技先导性意义的光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先进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领域;具有科技产业化意义的支柱产业核心技术、重大工程技术和重点学科领域;适应经济国际化需要的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领域等。
(二)选拔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创新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精神和显著的创新业绩。(含55岁)。
(三)选拔对象::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关键人员;国家重点学科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进入中国科学院
“百人计划”人选;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列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等。:获“中国青年科技奖”人员;承担省(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领头人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成绩的优秀年轻人才等。: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重点是在关系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涌现出来的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包括在吉工作的博士、博士后和高层次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等。
各层次人选主要在已列入各地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