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七章健康保险
第十七章健康保险
一、健康保险概述
二、医疗保险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长期护理保险
健康保险(Health Insurance)的定义
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遭受疾病或者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和收入损失获得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人身保险。
健康保险的分类
—按保障的内容分: 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
—按保险期限分: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
—按造成身体伤害的原因分: 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按承保标准分: 简易健康保险,老年健康保险,特种风险健康保险,弱体健康保险
长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或者保险期间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在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
健康保险的分类
健康保险的给付方式
—定额给付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约定金额的保险金。
—补偿给付
—提供服务
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包括医疗费用保险和疾病保险。
—医疗费用保险是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疾病保险则是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一次性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医疗保险的特殊条款
—连续有效条款:定期保单,可取消保单,续保,不可取消条款
—严格的承保条件:观察期,次健体保单,特殊疾病保单,免赔额条款
医疗保险的特殊条款
—连续有效条款
定期保单:保单规定了有效期限,一旦期满,被保险人必须重新投保;
可取消保单:被保险人或保险公司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终止合同或改变保险费以及合同条件、保障范围,但对于已经发生尚未处理完毕的保险事故,仍应按照原来规定的合同条件和保障范围承担责任;
续保:分为条件性续保和保证续保两种;
不可取消条款:对被保险人和保险人而言,都不得要求取消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不能要求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