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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红高粱心得体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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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红高粱心得体会(精选15篇)
观看红高粱心得体会篇1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闻。整个小说在一种神奇的色调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透过人物特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朝气,赞美生命的自由、伸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调的人群。“他们***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应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调。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一样的文体支配,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呈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剧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述,都在发奋寻求一种色调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奇与阔大。一切琐细的比较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奇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诞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述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伸展、盛大、坚毅、热情、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那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证明。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也许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需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多数双眼睛证明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敬重事实是人最至少的良知。
观看红高粱心得体会篇2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事实上是土匪头子,或许是出于挽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打算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子。为头的罗汉大叔,接着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行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受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胜利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爱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肃穆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解并描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打算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调的人群。“他们***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酷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宝,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溢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和善?什么是邪恶?你始终没有告知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华蜜,我爱力气,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漂亮的世界。
稀里糊涂的有许多感受,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骇人动目的***的斗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芳香,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慧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醉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观看红高粱心得体会篇3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着。直到这次读书苑提到,于是上网找来阅读。感觉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娴熟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也给了我不少的考验。
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支配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绽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解并描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
整体以胶平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字里行间都充满着红高粱的气息,那应当是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忱。
让我很难懂得,对这样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一起先的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哀思之外,更多的是一股波涛汹涌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
小说中特性的女性人物许多,但是在那高密的红高粱地里,“我奶奶”像一团烈火熊熊燃烧,释放她生命的色调。甚至她的死也别出心裁是为余占鳌的队伍送饭时被敌人打死。大快朵颐地生,轰轰烈烈地死,使“奶奶”成为小说中的一大亮点。
稀里糊涂冒出的想法有许多,却不知道哪里来的,也许是对斗争骇人动目的描写,或者我根本没有读懂。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但书中那些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让我深深地记住它是一个发生在东北高粱地里的抗日故事。
观看红高粱心得体会篇4
也许在一个月前,看了电影《红高粱》,当时就想写点感想,这几天网间疯传莫言是诺奖大热门,这天中午又看了一遍。晚上,小说《红高粱》的作者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趁机赶风头说一说。
之前,我并没有在意电影《红高粱》是由小说《红高粱》改拍的。因此对其中的微词都是针对编剧和导演。这是对广阔小说被改成电影的作者的不重视,深感愧疚。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我并没感到丝毫的骄傲和傲慢,但有点庆幸的是,诺贝尔奖或许会因此不是敏感词了吧,诺贝尔文学奖是断然不会了,还会成为这段时刻的喉舌媒体关键词大肆鼓噪。不知道诺贝尔***会不会因此也不再敏感呢。假如接着敏感,这无疑是给诺贝尔奖操作机构一记洪亮的耳光,拍马粘了一手屎。
一个月前看《红高粱》,是对早期张艺谋抱有一观赏看法去看的。但****惯于挑毛病的我看着看着就觉得不对劲。
得麻疯病的酒厂老板用一头大毛骡子从九儿她爹手上换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没多久就惨遭毒手,死了。轿夫鸠点雀巢成了酒厂主子九儿的老公。后面就是一些弘扬主旋律的无聊堆砌。虽说无巧不成书,但这电影中的一些巧还是超出了我能承受的范围。因此不喷不快。在那个时代,麻疯是人人谈之色变的一种恶性病。俗称癞子。我小时候听老人讲,以前假如村里有人得麻疯,要被赶出村去的,更有甚者,用一种叫粮杆的农具夹着颈项拖了丢下河去。村里有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不得而知也无从考证。当时是当作真事坚信了,震惊于前人对生命之冷漠之余,对麻疯的恐惊也让人背部发冷。但电影〈红高粱〉里的李大头,得麻疯竟然接着开酒坊,巧得让人受不了。另一处,轿夫往酒缸里洒尿,严峻的食品污染事务,作坊的大工头竟然说酒成了,味道特性好。不知道是以肮脏当高尚呢,还是别有专心的反讽。通观整部影片,找不出反讽的迹象,因此缘由只能是前者。而这原委小说中原始情节还是剧本创作时改的,就得而知了,也不想知道了。联想到价格屡创新高且销量一路凯歌不断的某些酒,我就别有专心的猜想,这些酒会不会也是加了尿的呢?
观看红高粱心得体会篇5
电影《红高粱》是依据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家族》改编的,是张艺谋“摄而优则导”的一鸣惊人之作。本片曾获得多项大奖,同时也捧红了不少演员。一向想好好地看一下这片子。
以为从没有看过《红高粱》,但当我再次听到那狂放的将近吼出来的歌声“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莫回头,莫回头……”时,我才依稀记起,第一次看《红高粱》是在小学的时候。当时什么都不懂得,只记得有一大片的高粱如同一波又一波的海浪随风起伏,一碗又一碗的红酒洒向空中,洒出了上世纪中国三四十年头一伙农夫古朴与野性。
《红高粱》所描述的并一个不完整的故事,假如必需要把它凑成一个故事的话,那也是一个很乏味的故事。《红高粱》主要是透过颠轿、野合、祭酒和埋雷炸日本鬼子等故事情节来向观众呈现出一种敢爱敢恨,敢生敢死,没有太多理性羁绊的原始生命力。
看完《红高粱》后,影片里最终那个画面在脑海中还是挥之不去,那是在这部片子里我最宠爱的地方。那机枪招来的爆炸和爆炸所招来的日全食的漫天红,姜文所饰的“我的爷爷”站在日全食之景里,那已不仅仅仅是一个普一般通的“我的爷爷”,而是一个超现实的,有点神化的人物。那是呈现了人们对那个疯狂而无序的年头里的英雄的追求。《红高粱》正是以这种超现实的、超自然的神话赢得大家的宠爱,让人们压抑在内心已久的人本有的野性得到了释放。
在影片里,无处不表现出了那种张扬狂放的原始生命力。比如开头那段搞笑的,很吸引观众的颠轿。一群汉子袒露真上身一边高歌一边颠轿,而轿里的是一个弱小女子,这构成了极大的反差。不管是出嫁或迎亲的,都没有陪嫁人也没有迎亲人,在中国,这是不合乎情理的。还有,“我爷爷”的一泡尿竟然酿成了好酒十八里红。等等,好像都是一些不合乎情理的事情。然而,恰恰是这些不合乎情理的事情把人们那种原始的生命力呈现了出来,古朴与野性,张扬与狂放。
胜利的艺术不必居于生活的真实性,它只要满意人们生活须要就好。在拍摄《红高粱》那个年头里,人们对现实的生活缺少的就是那种张扬狂放的特性,而《红高粱》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并取得了巨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