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校园车辆管理制度_校园车辆管理制度办法
为确保校园有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应制定规范的校园车辆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篇1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校园的和谐、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社会车辆(包括家长接送车辆)不得驶进校园内,外来公务车辆须报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二、本校员工拥有的自驾小型汽车,须向后勤处申领“校内车辆”登记证,以供进出校园时门卫识别,登记证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三、车辆进出校园要减速慢行,自行车、电动车的骑车人应下车推行。
四、学生车辆不得在校园内骑乘。
五、进入校内的车辆须按要求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
(文枢楼)门厅前停放。
:东校区的小汽车停放在食堂北侧空地,西校区的小汽车停放在西门广场南侧或篮球场北侧;电动车、自行车分别在各自校区的停车棚内停放。
:高中部的学生车辆在学部指定的闲置通道或空地上停放;东校区的学生车辆在停车棚内停放。
:西校区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及生活管理员的电动车一律停放在行政楼东门口;东校区的生活管理员的电动车停放在食堂北侧空地;两个校区食堂员工的车辆分别依据就近、隐蔽的原则自行划定停车位置。
六、特别强调:严禁在走道两侧或学生公寓单元门前停放车辆,严禁容留校外车辆在校园内长时间停放。
七、明确责任主体:本规定由学校后勤处负责实施、督查。师生车辆管理由所在学部具体负责,公务、行政、教辅人员车辆的管理由校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后勤员工及社会外来车辆的管理由后勤处具体负责。
本规定自9月5日起执行。
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篇2 为确保校园有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学校在相关校门安装车辆进出道闸装置。原则只同意本校在职教职员工自备车和与学校有公务业务的车辆进入校园,非本校教职工的车辆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只同意作短暂停留,超时间停在校园内的车辆需缴纳停车费。现就校园车辆管理及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一、免费车辆:
1、本校在职教职员工的自备车(以学校人事处在编在册名单为准,按现所在的工作校区,一人一车办一证);跨校区上课及公务,由所到校区的相关学院和部门发给校区车辆出门单。
2、学校的公务车;
3、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凭学校发放的车辆校门通行单(学校以每个学院及职能部处的在编在岗人数,发放校门免费一定额度的出门单,超出部分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付费),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领导签字同意的车辆校门通行单为准,。
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车的车辆。(停车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超过时间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二、收费车辆:
1、全年包干收费车:
(1)凡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长年业务往来的车辆;
(2)长年在学校工作和经营的非本校在编在册的员工车辆;
(3)在校注册学习的学生车辆。
2、临时停放收费车:
无上述条件的车辆,一律按校园停车标准进行收费。
三、收费标准:
1、全年包干收费车,年收费标准为:军工路1200元/年,复兴路3600元/年;
2、临时停车,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