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全额拨款,承担全区卫生管理工作。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教科、财务科、医政科(县初级卫生保健办公室)、公共卫生科(卫生应急办公室)、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科、药物政策与监管科、行政审批科。
区卫生局部门下属单位16家,其中:直属事业单位4家,分别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卫生监督所、卫生进修学校,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全额拨款;区级医疗机构2家,分别是人民医院、中医院,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差额拨款;专科医疗机构2家,分别是精神病防治院、口腔病防治院;基层卫生院8家分别是白马中心卫生院、柘塘中心卫生院、石湫中心卫生院、和凤中心卫生院、晶桥中心卫生院、永阳镇卫生院、东屏镇卫生院、洪蓝镇卫生院,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差额拨款。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基本药物目录,拟定我县基本药物的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依法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拟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配置,组织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拟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综合管理。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卫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七)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依法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八)承担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或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九)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拟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医、中西医结合管理工作。
(十)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防护设施设计、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审核。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一)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和医疗质量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二)编制卫生事业经费的预决算;研究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收费管理并监督检查。
(十三)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水厂的水质监测、改厕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及除害灭病工作,协助做好创建卫生城、镇(村)工作。负责全县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
(十四)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承担县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