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孝昌县林业局2016年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孝昌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孝昌县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孝昌县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孝昌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家和省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林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监督执行国家、省级标准和规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县林木种苗、花卉的培育管理。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山区、丘陵、岗地综合开发和低产林改造。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初审,组织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及木材经营、加工。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指导乡镇林权登记、组织发证工作。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区域性的湿地保护规划,拟定湿地保护县级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全县湿地保护区(小区)、湿地公园等建立、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实施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运输、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初审申报工作。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初审申报工作。
   (七)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省自然保护区(小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实施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协调林权纠纷和林